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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6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2     浏览:0    
核心提示: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 6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黑 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9-230302-04-01-356728)
  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 6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黑  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9-230302-04-01-356728)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比例为 20%: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EPC 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 6MW 分布式光伏项目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2.4 建设规模:6MW(交流侧)/7.426MWp(直流侧)。
2.5 计划工期:暂定 2024 年 7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0 日,93 日历天(具 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 6MW 分布式光伏项目(不 含送出线路工程)EPC 总承包工程,包含发电场区的所有工程量(但不限于):
光伏电站发电场、进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集电线路、施工用电和用水等 临建设施等项目内的工程勘测设计(含 1:1000 勘测设计地形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编制、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  现场服务、设备材料采购(甲供除外)。建设期工程保险(不含招标人负责投保  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工程期安全视频监控、 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  交付投产、质保等, 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  关的技术资料等。
本项目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 凡涉及本项目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甲供除外)、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 业卫生、稳评等所有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 服务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 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EPC 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项目实 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政策变化、不可预见因素等任何因素而增加 中标价格。
EPC 总承包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本项目涉及的相关勘察和测绘,由投标人完成。
(2)设计:包含光伏发电场、开关站、集电线路等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竣  工图编制全过程的设计及服务工作。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应经招标人审查确认, 并满足大唐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及审查要求。
(3)采购:除甲供设备和材料(甲供设备仅包含设备本体,其余安装耗材, 零星材料及设备基础预埋相关材料非甲供范围,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外的  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  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均由投标人负责。项目  所需设备、材料除甲供范围以外, 其余所有均为乙供,如出现投标漏项、缺项的  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 投标人采购的主  要设备和材料不得是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4)施工:包含光伏发电场、开关站、集电线路的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  施(含场区梯坡改造修整、护坡治理、防洪、消能设施、排水系统) ,也包含为  落实环评、水保、消防、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 施工检测部分包含开关站、光伏区试桩、工程桩检测、地基检测、施工期的地基  沉降观测等。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 光伏组件、基础、支架、汇流箱、逆变器、箱变基础及安装工程, 接地工程,道  路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开关站土建及安装工程等(包括工程施工中不可预见因   素的协调解决)。
(5)调试:项目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一次调频试验、电网要求并网 试验等)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系统调试、整套试 运和检修、消缺维护费用。所有场站设备接入大唐鸡西第二热电有限公司集中控 制系统及电网要求的调度数据上传系统,不包含接入系统的调试。
 
(6)服务(含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
手续方面:招标人只负责(a)取得项目备案、接入系统设计报告评审意见; (b)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内开工批复手续。
投标人负责(包含但不限于)(a)第三方机构施工图审查、工程报建、电 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表、安全设施设计专 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 、施工所需临时 用水及永久性生活用水、用电、中断道路交通等许可和批准以及其它相关所有手 续办理的工作;(b)人身意外伤害险、施工设备险、工伤保险等(除建筑工程 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手续办理。
验收方面:投标人负责包含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 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验收和竣 工验收。
投标人应负责配合完成土地测量丈量工作。此外所有的协调、赔付(包含但 不限于:建设期青苗补偿、税费以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均包含在投标人报价 范围内。
投标人负责项目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工作以 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本项目与送出工程的界限划分:以北侧灰场场区外第一个 10kV 杆塔为界。 投标人负责将电缆敷设至杆塔处,电缆与杆塔的连接及连接所需设备材料由发包 人另行委托的送出线路工程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三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6MW (或 MWp)及以上光伏 EPC 总承包业绩(业绩范围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
3.2.3 人员资质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 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 1 个及以上 6MW (或 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 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1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 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 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 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 3.2.1 至 3.2.3 要求,近 5 年须 具有 1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6MW(或 MWp)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已 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3.2.1 至 3.2.4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6MW(或 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 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4 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三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三 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 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 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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