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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数字化中心建设项目—2024 年 6 月云南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3     浏览:0    
核心提示: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数字化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数字化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   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数字化中心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南悦城 A 栋 20 楼
2.4 建设规模:   约 560㎡               。
2.5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运维服务 3 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 年 6 月 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对现有办公室空间进行改造成云南数字化中心,结合现有的空间展现大唐云南数字化转型的实力与 成果,凸显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中心设计面积约为 560㎡,建筑层高 4.5 米(地面至最低梁处),展示区域可大致划分为四大部 分,总体战略规划与展望、生产展示区域、经营展示区域、安全域。需结合前沿展示互动技术进行设计规划,打造一个开放、通透感 的空间。主体展区要求模块化建设、展示内容可自主更换、自主运营。投标人需在招标人现有建设思路基础上进行详细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和各分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消防、空调、新 风、供电等改造设计;施工包括现有办公场所拆除、装修、消防、空调、新风、供电、通讯及网络等改造施工、各功能区域数字化展 示设备采购与控制软件开发、广告美工制作、软硬件集成安装、调试、培训、运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 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 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 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 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 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数字化展示平台(展馆)类似项目设计施工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①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拟 派驻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或室内设计师中级及以上认证;③以上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近半年连续的 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数字化展示平台(展馆)类似项目设计施工业绩。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 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数字 化展示平台(展馆)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须具有 2 个 及以上数字化展示平台(展馆)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 (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 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 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 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 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 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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