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工程建设分公司羊曲水电站2024年-2025年现场物资管理及起重装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羊曲水电站是黄河干流龙羊峡以上、茨哈至羊曲河段水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与贵南交界处,距上游羊曲水电站约75km,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约100km,电站物资库位于电站下游左岸生产生活区内。
工程距西宁市公路里程约245km。交通条件较为便利,西宁→湟源→倒淌河现为高速公路,倒淌河→铁盖为二级沥青路面,铁盖→尕玛羊曲山顶为三级沥青路面,尕玛羊曲山顶→羊曲水电站施工现场为二级泥结碎石路面。
根据物资库管理工作需要,现需对羊曲水电站现场物资管理服务和物资库起重装卸作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羊曲水电站项目的现场物资管理工作和物资库起重装卸作业。
1.2招标范围
1.2.1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羊曲水电站现场物资管理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物资设备到货车辆引导、卸货验收、出入库退库管理、剩余物资管理、到货验收单办理、初步验收单办理、竣工结算办理、仓库内的装卸及验收、仓储整理、仓库安全管理等工作。
1.2.2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总计13个月,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仓储服务或货物装卸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的资格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业务人员、起重装卸人员要相对固定,尽可能减少人员频繁出入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吊车司机、叉车司机、起重指挥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年龄满足用工年龄需求(男性22-55周岁,女性22-50周岁,提供身份证信息),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能够满足现场工作及环境工作需求。
1.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1个仓储服务或货物装卸的合同业绩,其中装卸业绩的最大单体物资或设备重量不低于30t(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内装卸物品的重量证明)。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5月23日18:00时至2024年5月30日0:00时。
1.1工程概况
羊曲水电站是黄河干流龙羊峡以上、茨哈至羊曲河段水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与贵南交界处,距上游羊曲水电站约75km,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约100km,电站物资库位于电站下游左岸生产生活区内。
工程距西宁市公路里程约245km。交通条件较为便利,西宁→湟源→倒淌河现为高速公路,倒淌河→铁盖为二级沥青路面,铁盖→尕玛羊曲山顶为三级沥青路面,尕玛羊曲山顶→羊曲水电站施工现场为二级泥结碎石路面。
根据物资库管理工作需要,现需对羊曲水电站现场物资管理服务和物资库起重装卸作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羊曲水电站项目的现场物资管理工作和物资库起重装卸作业。
1.2招标范围
1.2.1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羊曲水电站现场物资管理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物资设备到货车辆引导、卸货验收、出入库退库管理、剩余物资管理、到货验收单办理、初步验收单办理、竣工结算办理、仓库内的装卸及验收、仓储整理、仓库安全管理等工作。
1.2.2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总计13个月,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仓储服务或货物装卸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的资格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业务人员、起重装卸人员要相对固定,尽可能减少人员频繁出入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吊车司机、叉车司机、起重指挥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年龄满足用工年龄需求(男性22-55周岁,女性22-50周岁,提供身份证信息),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能够满足现场工作及环境工作需求。
1.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1个仓储服务或货物装卸的合同业绩,其中装卸业绩的最大单体物资或设备重量不低于30t(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内装卸物品的重量证明)。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5月23日18:00时至2024年5月30日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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