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贵州红阳风电场15台风机变桨系统可靠性改造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5台风机变桨系统可靠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建设地点:贵州省凯里市台江县台拱街道万亩草场红阳风电场。
2.3建设规模:红阳风电场15台风机变桨系统改造为国产集成式一体化变桨系统。
2.4建设工期: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日期为准)。
2.5设备名称:15台风机变桨系统。
2.6数量:15台。
2.7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招标范围:红阳风电场15台风机变桨系统。
2.9交货地点:贵州省凯里市台江县台拱街道万亩草场红阳风电场。
2.1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所有改造设计的设备供货。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6号令)相关要求;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具有变桨系统改造相关业绩(不包含变桨系统蓄电池改造超级电容业绩)不低于50台。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或供货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无。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2.1.2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3.3.2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
3.3.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
本贵州红阳风电场15台风机变桨系统可靠性改造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5台风机变桨系统可靠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建设地点:贵州省凯里市台江县台拱街道万亩草场红阳风电场。
2.3建设规模:红阳风电场15台风机变桨系统改造为国产集成式一体化变桨系统。
2.4建设工期: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日期为准)。
2.5设备名称:15台风机变桨系统。
2.6数量:15台。
2.7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招标范围:红阳风电场15台风机变桨系统。
2.9交货地点:贵州省凯里市台江县台拱街道万亩草场红阳风电场。
2.1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所有改造设计的设备供货。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6号令)相关要求;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具有变桨系统改造相关业绩(不包含变桨系统蓄电池改造超级电容业绩)不低于50台。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或供货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无。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2.1.2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3.3.2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
3.3.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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