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石狮电厂升压站窗户、部分建筑物屋面防水及设施围栏、护笼更换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包括以下三部分:
(1)石狮电厂500KV GIS屋内配电装置楼窗户修理,主要包括500KV GIS屋内配电装置楼40个窗户修理更换,共计面积541.95m2;含旧窗户拆除及脚手架搭拆工作;断桥铝窗户设计抗风压设计值必须达到1.626KN/㎡及以上,抗风强度达到16级;并出具相应计算书及计图纸(含节点),出具断桥铝窗检测试验报告。
(2)厂区部分设施围栏及护笼更换施工,主要包括脱硫吸收塔、灰库、淡水箱、除盐水箱、事故浆液箱、部分建筑物直爬梯护笼等平台围栏更换等;合计球头立柱3744个;48×4mm镀锌无缝钢管长3641米,25×2mm镀锌无缝钢管长7925米;楼梯踏板1581块;防护笼爬梯300米;25mm*25mm镀锌方管14193米等;含旧围栏、平台拆除及清运,更换围栏平台防腐刷漆及安全标识及闭锁装置恢复等工作。
(3)石狮电厂集控楼及灰库渗漏整治工作,主要包括集控楼及灰库屋面拆除,更换防水卷材2405㎡;集控楼墙体裂缝渗水处理1000㎡;集控楼墙面抹灰、刷涂乳胶漆4963㎡;集控楼伸缩缝治理28㎡;实验室地板革治理150㎡等;含垃圾清运及施工区域内标准化恢复等工作。
本项目的工程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120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物施工或修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筑物施工或修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4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