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空气处理机组及暖通自控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电厂一期工程已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5年4月28日开工,1#机组于2007年7月26日投产,2#机组于2007年10月16日投产。本期工程在一期西侧扩建,厂区场地一期时已按4×600MW规划容量一次回填形成,建设条件较好。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配套的的空气处理机组及自控系统,它包括空气处理机组及自控系统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和运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1.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2.1.4交货期:2024年8月1日(暂定,具体交货时间以业主或监理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空气处理机组(风量≥35000m³/h)及暖通自控系统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参数指标需在合同或技术协议中有明确数值体现,如未体现需提供有效替代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