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怀安热电有限公司-#1机组湿式电除尘升级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怀安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怀安电厂”)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南侧二道台村丘陵地带,由 华北电力有限公司、 河北衡冠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按照55%、35%、10%的比例投资建设。怀安电厂建设规模为2×330MW国产亚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自2006年9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1、2号机组分别于分别于2007年12月20日、2008年3月25日正式投产发电,怀安电厂不但担负着向华北电网供电任务,而且是怀安县极为重要的电热源点。
怀安电厂#1机组湿式电除尘器为导电玻璃钢湿除,设计处理烟气量为1895666m3/h,出口烟尘浓度<5mg/Nm3。湿式静电除尘器过流断面为长方形,外形尺寸为 21.6×10.6×23m。湿式静电除尘器内部构件采用模块化设计,壳体和支撑梁等采用碳钢衬玻璃鳞片。烟气自吸收塔出口经导流板均布后,流经电场段,有效去除烟尘及水雾,出口烟尘满足新的环保排放标准要求。在湿式静电除尘器进出口烟道内设置压差测点以监控运行阻力。阳极采用正六边形导电玻璃钢蜂窝状集尘极,阴极线采用 2205 不锈钢芒刺线。
针对导电玻璃钢阳极湿式静电除尘器存在着火隐患,2018年12月 出台了《湿式静电除尘器防火措施(试行)》( 办〔2018〕542号)文件。对照文件的要求,怀安电厂现有湿式静电除尘器的主要部件结构安全、防火性能等主要指标不满足《湿式静电除尘器防火措施(试行)》文件的要求,主要存在阳极氧指数不合格(新建设备氧指数不低于32%)、未设置消防设施,导流板、格栅、内部冲洗水管为非金属材料等问题;现有湿式电除尘器存在的设计缺陷,内阳极管积灰结垢、电源短路跳闸、运行电压达不到设计值、本体支柱防腐开裂腐蚀,在检修过程中均发现不同程度的阳极模块边缘开裂现象,导致阳极模块变形;阳极板的开裂致使阳极收灰表面冲洗水膜不能均匀覆盖,导致阳极板的结垢现象等问题;导致设备运行和达标排放可靠性低,对环保指标造成很大的影响。
为消除火灾隐患,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和提高怀安电厂环保指标可靠性,根据集团公司《湿式静电除尘器防火措施(试行)》文件有关要求和 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 怀安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湿式电除尘升级改造可研报告》推荐的改造方案,有必要对#1机组进行径流式湿式电除尘器升级改造。
2.1.2招标范围: 怀安热电有限公司#1机组湿式电除尘升级改造EPC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系统及其运行参数的设计、设备及其附件的选型、配套、结构、性能、制造、安装、试验、调试、试运、培训、技术服务、检修和质量保证等各方面的技术要求,最终交付投产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1.3计划工期:计划利用#1号机组计划性检修机会进行实施,预计2024年8月20日开工,2024年10月8日完工或以机组实际检修工期为准,系统调试及性能试验于系统投运后进行,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投标人根据项目施工要求提前1-2个月现场预制,机组停机后施工工期不超过50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容量的湿式除尘器改造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