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连江港电环境降噪设备设施升级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福建公司连江港电环境降噪设备设施升级改造EPC总承包,包括噪声控制方案、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设备制造、材料供货、包装及运输、现场安装及调试、噪声监测、竣工图设计、配合环保验收等。本工程厂址周边有下宫村,厂界距村民最近距离约为30m,村民居住房屋最高高度为9层(不低于27m高),声环境敏感(靠近下宫村居民侧任意一点,在2台机组任意负荷、任意工况、任意楼层)目标执行2类标准,现需在目前噪声治理的基础上,对厂界、敏感点等噪音进行治理,达到标准要求;投标人应保证降噪方案实施后实现厂界和声环境敏感点目标双达标,若不达标,投标人负责整改;本工程新增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实现SIS监视,具备接至环保部门的条件。合同签署后5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且经地方环保部门验收合格。项目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下宫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业噪声治理EPC工程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工业噪声治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工业噪声治理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工业噪声治理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