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天地一体化水环境监测地面观测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在长江、太湖等研究区开展无人船测光谱、测水质以及基于地物光谱仪实测数据开展卫星大气校正算法验证,无人机高光谱航拍影像真实性检验等研究,需要采购地基便携式地物光谱仪、无人船、多参数水质仪等地面观测设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拟采购空天地一体化水环境监测地面观测设备,并为所采购设备提供专业的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
2.3交货要求
(1)交货批次和进度:1批次交货。
(2)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6号。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9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物光谱仪或无人船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具有1项地物光谱仪相关设备供货业绩或1项无人船相关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状况:2021年、2022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其他要求: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地物光谱仪或无人船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6月3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空天地一体化水环境监测地面观测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在长江、太湖等研究区开展无人船测光谱、测水质以及基于地物光谱仪实测数据开展卫星大气校正算法验证,无人机高光谱航拍影像真实性检验等研究,需要采购地基便携式地物光谱仪、无人船、多参数水质仪等地面观测设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拟采购空天地一体化水环境监测地面观测设备,并为所采购设备提供专业的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
2.3交货要求
(1)交货批次和进度:1批次交货。
(2)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6号。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9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物光谱仪或无人船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具有1项地物光谱仪相关设备供货业绩或1项无人船相关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状况:2021年、2022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其他要求: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地物光谱仪或无人船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6月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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