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制氢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宁夏六盘山电厂系异地扩建,建设规模为2×1000MW一次再热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具备供热功能),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本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东距甘肃环县约110km,西距甘宁边界约57km,南距固原市约23km,北距中卫市约169km,距宝中铁路三营站13.97km,距固原六盘山机场约14km。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周边道路四通八达,运输便捷。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采购制氢系统设备,包括设备的整套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方案优化工作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设备满足2025年4月发货能力,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函件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制氢系统设备(含电解工艺)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