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牦牛山风电项目已完成核准,项目业主为雅砻江(西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 有限公司,以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牦牛山风电项目风电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 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牦牛山风电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境内,场址分布于西昌市西侧阿七 镇、佑君镇、马鞍山乡、开元乡、巴汝镇、樟木菁镇、琅环镇的牦牛山-磨盘山 山脊,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01°48'6.14"~102°10'4.56",北纬 27°33'10.44"~ 28°9'33.42"之间,海拔高程在 2500m~4000m 之间,北部较高,向南逐渐降低。 山脊支脉较多,可利用场地较多,场区附近有成昆铁路、国道 G108 线、西攀高 速公路通过,交通方便。
牦牛山风电场建设规模 600MW,拟布置 96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的风力发 电机组,区域内新建南北两座 220kV 升压站(牦牛山南升压站、牦牛山北升压 站)。场址南部的 32 台风机通过 8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靠南侧新建的牦牛山 南 220kV 升压站,场址北部的 64 台风机通过 16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靠北侧 新建的牦牛山北 220kV 升压站,集电线路拟全部采用直埋方案。最终方案按审 定的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2.2 项目建设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境内。
2.3 标段名称
本招标项目分为 3 个标段,即:
牦牛山风电项目风电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Ⅰ标段(简称Ⅰ标段);
牦牛山风电项目风电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Ⅱ标段(简称Ⅱ标段); 牦牛山风电项目风电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Ⅲ标段(简称Ⅲ标段)。
特别说明:投标人可以参与Ⅰ、Ⅱ、Ⅲ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 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须分标段编制投标文件。评标阶段,评标委员 会将按照Ⅰ、Ⅱ、Ⅲ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 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4 招标范围
Ⅰ标段招标范围:
牦牛山风电项目风电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Ⅰ标段(简称“ Ⅰ标段”)包含北 部 36 台风机及其集电线路区域,规模为 225MW。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完成本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自购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部 分自购设备的监造,所有机电设备的到货验收,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 试运行、验收,完工清场,缺陷责任期的处理,以及与本标段相关的所有工作; 组织或参加发包人采购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等;配合本项目手续办理, 涉网试验,各类验收,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策划、咨询及申报, 对外协调,安全 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质量监督,审计等。
Ⅱ标段招标范围:
牦牛山风电项目风电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Ⅱ标段(简称“Ⅱ标段”)包含中 部 28 台风机及其集电线路和区域内的北升压站,规模为 175MW。主要工作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自购设备及 材料的采购和部分自购设备的监造,所有机电设备的到货验收,设备安装、检验、 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 完工清场,缺陷责任期的处理,以及与本标段相关 的所有工作;组织或参加发包人采购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等;配合本项 目手续办理,涉网试验,各类验收,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策划、咨询及申报, 对 外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质量监督,审计等。
Ⅲ标段招标范围:
牦牛山风电项目风电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Ⅲ标段(简称“Ⅲ标段”)包含南 升压站和汇集的 32 台风机区域,规模为 200MW。完成本标段勘察设计,施工 准备,土建施工,自购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部分自购设备的监造,所有机电设备 的到货验收,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完工清场,缺陷责 任期的处理,以及与本标段相关的所有工作;组织或参加发包人采购设备的设计 联络会、出厂验收等;负责本项目手续办理,涉网试验,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策 划、咨询及申报,各类验收等;配合本项目对外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 质量监督,审计等。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计划自 2024 年 8 月 1 日开始工作(实际开始工 作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文件明确的时间为准),2025 年 12 月 31 日全容量并 网发电,约 517 日历天。
2.6 项目招标人、业主、现场管理机构
项目招标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雅砻江(西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即发包人。合同以发包人名义 签订。雅砻江(西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现场管理机构:雅砻江新能源西昌项目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 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 级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以来,具有单个风 电场装机容量 100MW 及以上电站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含 在建)。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高级技术职称,且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以来,担任过风电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施 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且单个项目额定容量不小于 50MW(含在建);
2)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当 日)以来,具有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5)投标人其它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备注: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6 日 21:00 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