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垦公司南丰市山项目坡面修复及绿化工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市山镇,升压站站址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6°28′45.32″,北纬 27°08′24.12″。项目建设农(林)光互补发电电站,装机规模150MW,配套储能设施22.5MW/22.5MWh。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并从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南广500kV 变电站的220kV侧。
2.2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防治措施布局原则,在项目区内采用植物措施形成综合防治措施体系,主要开展升压站周边、光伏区及道路的坡面修复及绿化工程,确保符合水保验收标准。
投标人具体应完成的项目及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
1)道路整治区:本区域主要为道路开挖施工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场内道路施工对本区进行开挖、场地平整、已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在表土堆放场区;本标段主要对道路下边坡进行覆土,播撒草籽、种植树苗等进行绿化;对高于3米边坡、石质边坡采取悬挂植物攀爬网,种植爬山虎、葛藤、油麻藤等爬藤植物,部分高边坡采取液力喷薄;低于3米的土质边坡进行修整、覆土并播撒草籽,在坡脚种植爬藤植物;施工完成后进行覆盖无纺布并施肥养护,确保植被成活率。
2)光伏发电场区整治区:本区域主要为光伏发电场区打孔、箱变基础、逆变器、分接箱基础、光伏发电场板安装人工踩踏、光伏发电场区电缆敷设等造成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本标段主要对光伏发电场区打孔、箱变基础、逆变器、分接箱基础、光伏发电场板安装人工踩踏、光伏发电场区电缆敷设施工等造成的植被破坏区域、周围裸露区域进行场地整治,并覆土播撒草籽绿化,部分区域种植树苗;施工完成后进行覆盖无纺布并施肥养护,确保植被成活率。
3)集电线路整治区:本区域主要为地埋集电线路电缆沟开挖、架空集电线路塔基开挖施工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施工对本区进行开挖、场地平整、已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在表土堆放场区。本标段主要对地埋集电线路电缆敷设回填后电缆沟进行土地整治,并覆土播撒草籽、种植树木等;对架空集电线路塔基及周围进行覆土、播撒草籽进行绿化;施工完成后进行覆盖无纺布并施肥养护,确保植被成活率。
2.3工期要求:本工程拟定于2024年6月25日开工,2024年9月25日完工。
2.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西分公司抚垦公司南丰市山项目坡面修复及绿化工程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水土保持工程或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9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6月0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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