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中国南航航空股份 海南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海南 (地面服务保障部)2024-2027年度海口不正常航班膳宿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00576。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6.1项目内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家供应商,主要负责为南航海南 海口地区2024-2027年度不正常航班膳宿服务(含延误、超售、中转旅客服务)(需具备24小时酒店前台服务)、餐饮(包括早、午、晚及宵夜)服务以及机场往返酒店接送服务。服务要求:
(1)为延误航班或中转的旅客提供酒店住宿,车辆接送,餐饮及机场接待服务。
(2)餐饮包括早、中、晚餐,夜宵;车辆接送包括候机楼至酒店往返。中标人需安排专人前往酒店接待并做好解释工作。
(3)航延或中转旅客包括当日抵达转次日航班的旅客(提供一晚住宿及接送服务),当日转机时间超过6小时且其中一段为国际航班的旅客(提供住宿,餐饮及接送服务);衔接错失的旅客(提供住宿,餐饮及接送服务)等。
(4)航延服务具备24小时餐饮及车辆接待能力。
(5)投标人能提供的签约酒店数量和要求为三星级酒店不低于10家,四星级酒店不低于3家,五星级酒店不低于2家。所有签约酒店
(6)同一航班的经济舱旅客尽量安排在同一酒店或同一星级的酒店休息。明珠俱乐部金、银卡不低于三星级或相当标准水平宾馆,提供单间住宿。头等舱/公务舱/铂金卡旅客安排在四星(含)以上(相当标准水平宾馆),提供单间住宿。
(7)中标人能够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每月5日前将结算资料或凭据交付招标人。
(8)可提供金龙、宇通(或具有资质条件相等的)豪华空调大巴,并保证车辆空调系统工作良好。用于接送的相关车辆须购买有效的“交强险”。
(9)因现机场对于车辆停靠时间有限制,因此投标人应具备能够与机场公-安进行协调车辆停靠接待乘客时间及车辆进出问题的能力。
(10)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任何不接单情况。
(11)必须满足航空公司的服务标准(详见合同条款内服务标准)
(12)中标人接到招标人
1.6.2本项目预算金额:600万元/3年(含税)。
1.6.3酒店分类及限价(货币
类别 | 符合条件 | 住宿限价(元/间/天) | 餐食限价(早/中/晚/宵夜)(人/元) | 车辆限价(元/人/往返) |
A | 挂牌5星(含)或携程网评钻5钻标准以上且携程评分4.3分(含)以上的豪华型酒店 | 400.68元/间/天 | 早餐、宵夜 24.91元/人午餐、晚餐34.98元/人 | 27.03元/人往返程(指旅客的往返候机楼与酒店之间),报价含车辆全险。空车往返302.1元/辆(因特殊情况,旅客取消前往入住酒店,导致供应商空车往返)。 |
B | 挂牌4星(含)或携程网评钻4钻标准以上且携程评分4.0分(含)以上的高档型酒店 | 239.56元/间/天 | ||
C | 挂牌3星(含)或携程网评钻3钻标准以上且携程评分4.0分(含)以上的舒适型酒店 | 178.08元/间/天 | 早餐、宵夜14.84元/人午餐、晚餐29.68元/人 |
(提示:上表“餐食限价”所列的“X元/人”是指每餐每人的最高限价)
没有招标人的特殊指定,误机旅客的接待标准经济舱旅客2人/间标准间,头等舱和公务舱旅客1人/间,金卡旅客住宿标准为1人/间。
注:1、以上单价限价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投标人统一对本项目在限价基础上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 ≤投标折扣率≤ 100% 。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如,折扣率报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商品的基准单价×97.5%。投标人所报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旅客提供膳食、住宿和地面交通事宜 |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 | 2024年8月12日至2027年8月11日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投标人须具备可提供服务的酒店数量,A类条件的酒店至少2家(含)、B类条件的酒店至少3家(含)、C类条件的酒店至少10家(含)。(注意:提供①有效类别的酒店证明材料,签约酒店还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②对应酒店挂牌或携程网评钻评分的截图证明材料)
2.3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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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