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剑川县文新村光伏项目场外道路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剑川县文新村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象图乡文新村附近的山坡上,场址高程在3127m~3504m之间,场外运输方案拟采用马登镇→雪邦山风电场→江头新村→云剑公路(象图乡)→场区进场道路起点。根据主变厂家要求,主变采用总长17.5m半挂车运输。道路改造标准:路面最小宽度3.5m(直线段),路面最小宽度5.0m(转弯段),最小转弯半径15m(一般值),最小转弯半径12m(极限值)。其中,马登镇→雪邦山风电场→江头新村,可以满足大件运输要求。场外道路改造段起点位于江头新村,江头新村→云剑公路(象图乡)→场区进场道路:路面有效宽度约3.0~5.0m,路面为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路面,道路里程约33km。
2.1.2招标范围:
为满足文新村项目大件设备运输,拟对剑川县文新村光伏项目约33km场外道路进行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
1)场外道路改造工程:计划改造场外道路33km,可以满足110kV主变设备运输要求。根据主变厂家要求,主变采用总长17.5m半挂车运输。道路改造标准:路面最小宽度3.5m(直线段),路面最小宽度5.0m(转弯段),最小转弯半径15m(一般值),最小转弯半径12m(极限值)。承包方负责办理林地手续、水保手续、永久占地手续及相关费用,临时占地(征林)的手续等事宜及相关费用,施工余土外运、平台绿化、挡墙等。
2)道路施工区域内环保设施及水保设施(含渣场)的植物措施及工程措施的施工。
3)配合招标人完成110kV主变设备运输、环评水保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等。以及上述配合工作中相关资料的准备、会议的组织、手续的办理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会议费、验收费、专家费等)。
4)地表植被砍伐、临时征地费赔付(注:投标人在支付临时征地补偿费前,必须与被补偿者签订补偿协议,并报招标单位备案)、征占用地手续办理、阻工协调等。
5)施工结束后,道路及周边环境恢复到施工前标准。
6)其它未列、但承包方根据以往同类工程经验认为应包含的内容。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道路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