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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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或服务期 |
信息服务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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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0-01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
一、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项目一期75MW/150MWhEPC总承包自储能项目施工图(150MW/300MWh)设计、临建施工至全部储能设备投入运行、通过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到质保期满建设储能电站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并不限于以下: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储能电站(含储能系统(150MW/300MWh)、主变、GIS、高低压开关柜、生活用水水源井及辅助系统)等施工图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含综合楼装修)、装修图及效果图设计等为实施本工程所需要的全部设计内容,设计必须符合初步设计要求,优化需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包含永久和临建区域)。 (2)现场进行设计交底、专项验收并备案、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现场服务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收口和竣工图编制(包含与竣工图对应的工程量清单);负责项目建设期所有的施工图设计(150MW/300MWh)、竣工图设计及移交。 (3)技术服务包括:优化设计并组织国内外专家开展设计优化咨询工作、配合发包人评标、合同谈判及签定有关技术协议、提供所需的相关设计资料及报告、编制和调整工程进度图表,派遣设总、土建和电气现场设代常驻,负责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专家咨询,参加业主方要求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会议及考察调研等活动。 注:由于本工程为承接项目,目前已有部分施工图资料,中标后提供,投标人需进行复核及优化设计,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储能项目的“四通一平”及施工辅助工程、储能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生活用水水源井打井、接引及系统调试、升压站装饰装修工程(满足人员入住及办公条件,文化宣传装饰(含围墙),砌筑、防水、墙地面、门窗等;装饰工程:油漆、涂料、吊顶、踢脚线等;电气工程:配电箱、配管、电缆、开关、灯等;给排水、采暖、空调、通风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以及与上述工程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测量、施工临建(考虑永临结合,放置永久征地范围内)、储能项目的“四通一平”(通讯光缆为两家通讯运营商一主一备,站内设备调试前通讯电路临时转永久接入场站使用)及施工辅助工程、储能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生活用水水源井及系统等工作。负责测量控制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负责施工期储能电站构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2)负责开展临时征地工作,负责除附件内永久征地和部分临时征地(60亩)以外的为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其他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补偿等所发生的全部工作及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地下管线、地埋电缆、地埋光缆、协调、迁移及保护工作,青苗补偿、测量、植被恢复、复垦保证金等工作直接或涉及的全部费用。 (3)负责施工手续办理,包括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穿越跨越道路、铁路、桥涵、线路、标识标志、道路接口等建设涉及的所有手续的办理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的各项制约项目依法合规开工建设和工程建设的文件。 (4)负责储能电站一期工程内建构筑物、道路、电气设备基础及附属工程等所有土建工程;一期工程内储能系统、集电线路等建设施工,升压站本期内主变、GIS系统、高低压开关柜、接地变、站用变等升压站内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安装;储能电站接地;厂区绿化、视频监控、智慧安防等,以及其他为保证本工程合理性和完整性所需要的工程任务,负责一期工程内的所有设备试验、调试、并网、试运行及相应报告。 (5)负责一期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卸车、拖车、清洁、保管及检测验收。施工道路满足设备运输、卸货及设计要求,负责施工所需道路征地、整修、修缮、周边垃圾杂物清理等工作,因投标方施工原因及天气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需到达指定交货地点,投标方负责二次倒运。临时存放场地的征租、协调、修整、清理、复垦等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负责实施满足本期工程所需要的全部施工和设备采购(含清单未列支设备)内容(明确的甲供设备除外),同时要求投标方保证场内道路满足设备运输、卸货及设计要求。 (6)材料常规检验和工器具或设备材料特殊检验试验费(包括建设原材检验、设备检验、工器具检验、电缆取样抽检等项目涉及的所有自检项目和委托检验项目),检验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质检要求,确保通过最终验收。 (7)催交、监造:包含投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并协助发包人对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催交。 (8)负责一期工程范围内成品保护、工程质量检测,设备代保管、档案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全站内环保、消防、水土保持、节能、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并网、用地、档案等各专项工程实施、消缺、试验、调试、验收等。 (11)负责储能电站全站机电和电磁模型的建模并提供建模报告、暂态过电压专题(通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次/超同步振荡专题(通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电能质量评估专题(通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及潮流与过电压计算报告、接入系统安全稳定控制专题(通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等保测评、涉网性能试验、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并网后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测试、电能质量测试、一次调频测试、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测试、并网后关口计量表校验(220kV PT、CT二次负担、220kV PT二次压降、电能表计量检验)、高/低电压穿越能力与电网适应能力验证等检测服务,满足《华北网调直调的风电场光伏发电站和储能电站并网调度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及电网公司认可, 相关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12)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及验收(负责工程通过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全部工程项目通过验收取得各阶段性转序通知书及并网后报告)。 (13)负责储能电站的并网调试(需满足工程验收要求)、并网验收(含所有设备保护定值核算)、完成并网相关试验及取得满足电网公司要求的相关报告(满足储能电站接入所属电网涉网技术全部要求)、并网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 (14)负责储能电站的环保(含突发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及验收、水土保持(含三同时)、安全设施(含三同时)、职业卫生(含三同时)、防雷接地、节能评估、档案、取水证办理、复垦各阶段等所有需要专项工程验收、评审、备案等的工作,并取得批复文件,承担验收费用。负责储能电厂区域通讯网络建设,包括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覆盖。 (15)采购上传生产运营中心的所有软件、硬件及设备采集终端。将储能电站所有设备的控制数据传送到生产运行中心(包括通辽生产运营中心侧实时显示及监控,上传国家电投公司远程数据中台功能及集团态势感知平台功能,数据采集达到国家电投验收标准)。 (16)负责1公里进场(站)道路维护、保养以及道路的使用协调工作,施工全过程道路损坏的修复工作。 (17)负责开展工程整体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工作。 3物资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期工程施工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的全 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不含甲供,甲供设备及材料详见清单)、供应、运输、倒运、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总承包人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技术协议和技术规范书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总承包人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除消耗性)等补齐,可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进行补充报价,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二、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项目二期75MW/150MWhPC总承包工作范围: 1.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储能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土建工程、负责二期工程接入一期公共系统、系统调试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以及与上述工程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测量、施工辅助工程、二期储能区域设备及安装工程、系统调试及接入一期系统等工作。负责二期储能区域的沉降观测及测量工作。 (2)负责储能电站二期工程内电气设备基础及附属工程等所有土建工程;二期工程内储能系统、集电线路等建设施工,二期内高低压开关柜、升压站内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安装;储能电站接地;负责二期工程内的所有设备试验、调试、并网、试运行及相应报告。 (3)负责二期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卸车、拖车、清洁、保管及检测验收。因投标方施工原因及天气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需到达指定交货地点,投标方负责二次倒运。临时存放场地的征租、协调、修整、清理、复垦等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负责实施满足二期工程所需要的全部施工和设备采购(含清单未列支设备)内容(明确的甲供设备除外),同时要求投标方保证道路满足设备运输、卸货及设计要求。 (4)材料常规检验和工器具或设备材料特殊检验试验费(包括建设原材检验、设备检验、工器具检验、电缆取样抽检等项目涉及的所有自检项目和委托检验项目),检验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质检要求,确保通过最终验收。 (5)催交、监造:包含投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并协助发包人对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催交。 (6)负责二期工程范围内成品保护、工程质量检测,设备代保管、档案管理等工作。 (7)配合一期完成工程范围内环保、消防、水土保持、节能、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并网、用地、档案等各专项工程实施、消缺、试验、调试、验收等。 (8)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及验收(负责工程通过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全部工程项目通过验收取得各阶段性转序通知书及并网后报告)。 (9)配合一期开展工程整体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工作。 3物资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二期工程施工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的全 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不含甲供,甲供设备及材料详见清单)、供应、运输、倒运、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总承包人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技术协议和技术规范书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总承包人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除消耗性)等补齐,可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进行补充报价,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固定总价中。 |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具体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一期2024年8月30日;二期2024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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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0-02阿阿巴嘎旗150MW/300MWh 共享式储能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项目(一期75MW/150MWh、二期75MW/150MWh)的监理服务,规模为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建设,从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到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全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前准备、工程施工直至并网发电及后续验收、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过程服务。(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154日历天。(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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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0-03阿巴嘎旗150MW/300MWh 共享式储能电站项目二期75MW/150MWh项目电池及配套设备采购 |
主要包括并不限于以下: 1)负责采购储能设备及储能附属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电池、电池舱、PCS储能变流器、变压器、能量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系统、智能环控系统、冷却系统(液冷)及附属设备等。 2)负责储能有关所有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提供抽检物料及第三方检测服务。 3)负责配合招标方完成涉网性能试验与并网验收、设备交接试验工作 4)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跟储能有关的所有试验及验收(全部工程项目通过验收,负责工程通过质量监督检查验收)。 5)负责储能系统的技术指导及质保期内售后维修工作。 6)负责配合办理跟储能有关的消防、环保、节能、安全设施等各项手续。 7)为保持储能系统整体性,储能系统之间的所有动力电缆(35kV以下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由投标方提供。(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8)按照接入电网公司要求,提供满足并网要求的机电模型、电磁模型、型式试验报告等。 |
计划2024年8月5日。(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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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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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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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0-01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
(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 8)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合同签订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合同签订自2023年7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9)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专项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下列资质,二者满足其一即可: ①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近5年内应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①不少于2个独立或配套储能的总承包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单体不低于150MWh的独立或配套储能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②至少有一项220kV升压站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具有风电或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经理业绩。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的10万千瓦容量(包含独立或配套储能)项目经理履历,提供相应的合同业绩或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近6个本单位月社保证明。 4)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以上人员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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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0-02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 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专项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规模独立或配套储能项目监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监理范围、签字页)。 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有承担过2个100MW储能(独立或配套)或集中式风电或集中式光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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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0-03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项目二期75MW/150MWh项目电池及配套设备采购 |
(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未被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专项要求: 1)业绩要求:近5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有累计1000MWh及以上容量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合同投产业绩(其中应至少具有1个合同不低于150MWh容量储能投产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 2)须提供本项目集成系统所选的电芯、PCS、BMS等主设备符合国标要求的检测认证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其中电芯不接受阶段性认证报告,只接受最终报告(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
4、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5月31日23时59分至2024年6月6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