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柴油发电机组及隔振装置、辅机隔振装置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控制室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拨+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111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2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111号招标人指定地点,其中: 控制室修缮约95.6㎡;
2.3工程工期:
计划工期:2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06月25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工程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钢架;试验控制室修缮;压缩空气管道、油管安装工程;电气照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系统;暖通工程及零星配套工程施工等。具体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主体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并完成施工。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5 月 31 日09时00分到2024年 06月 05 日16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柴油发电机组及隔振装置、辅机隔振装置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控制室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拨+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111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2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111号招标人指定地点,其中: 控制室修缮约95.6㎡;
2.3工程工期:
计划工期:2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06月25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工程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钢架;试验控制室修缮;压缩空气管道、油管安装工程;电气照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系统;暖通工程及零星配套工程施工等。具体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主体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并完成施工。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5 月 31 日09时00分到2024年 06月 05 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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