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物资供应分公司水位显示控制仪等配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水位显示控制仪等配件采购为二年预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结算,协议期内执行项目中的数量、时间和金额先到为准。
2.1.2风险提示:本协议为二年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的品种和数量为预估信息,具体执行和结算以月度订单和合同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此协议到期结束时,实际结算与预估品种和数量的差异,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1.3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4协议期:自供货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实际交货时间按双方签订采购订单规定执行。本次招标为二年度内采购参考量。实际采购量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2.1.5交货地点:本埠各单位: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储备中心。蒙东能源: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机场路西150米处,锡林郭勒盟蒙东矿业有限公司。锡林河公司: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公司责任公司物资仓库。乌煤公司:锡林浩特市乌兰图嘎锗矿区。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指定地点。
2.1.6交货期:每批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到货。
2.1.7 本招标为统谈分签项目,中标人与使用单位签订年度供货协议,与具体使用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2.2 其他:本项目将对投标人资质、投标人业绩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开标后,在开标大厅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资质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项目名称、签订时间、买方名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日历日。(注:针对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节点,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包括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合格业绩(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买方名称)进行公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含压力表或兆欧表)供货业绩合同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付款发票扫描件(与合同对应的任意1张增值税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