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根据区域划分为Ⅰ标段、Ⅱ标段、 III 标段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窑坡山、荆竹山、东岗岭、紫云山、新邵龙山、大青山、松木塘、大蛇头二 期、白音察干、浑源荞麦川、回头龙、鄯善、托克逊、布尔津、哈科迪共计 15 个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消防设施仍需完善,不满足《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 项重点要求(2023 版)》最新版要求, 为消除火灾隐患,拟开展上述风电场风力 发电机组火灾监测与自动消防系统建设集中招标。
2.2 招标范围
包括湖南、新疆、山西、云南、广东、内蒙古共计 6 个省份 15 个场站风电 机组,其中湖南省区域为Ⅰ标段,新疆区域为Ⅱ标段,山西、云南、广东、内蒙 古省份区域为 III 标段。
Ⅰ标段:湖南片区风力发电机组火灾监测与自动消防系统建设,包含窑坡山、 荆竹山、东岗岭、紫云山、新邵龙山、大青山、松木塘共计 7 个风电场。
Ⅱ标段:新疆片区风力发电机组火灾监测与自动消防系统建设,包含鄯善、 托克逊、布尔津共计 3 个风电场。
III 标段:山西片区风力发电机组火灾监测与自动消防系统建设,包含蛇头 二期、内蒙白音察干、山西浑源荞麦川、广东回头龙、云南哈科迪共计 5 个风电 场。
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第五章 投标报价清单 ”。
投标人可投上述任意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每一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单独分 卷成册在线提交。
2.3 计划工期
2.3.1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24 年 12 月 31 日。
2.3.2 因实际开工日期受电网调度影响,各场站计划改造时间以发包人通知 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 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少于 10 个风电项目 或总数不少于 200 台风机加装自动消防系统的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扫描件或 复印件为准,需体现时间、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 并需提供发票作 为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1-202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 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 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 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具有承担过类似消防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附工作经历证明)。
3.6 主要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具有承 担过类似消防工程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附工作经历证明)。
3.6.1 专职安全员须至少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3.6.2 投标企业至少 20 人具有登高证、至少 5 人具有低压电工证,提供相 关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且相关证件均在有效期内,投标企业需提供人员劳动合 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
(1)超细干粉灭火装置须提供 3C 认证证书及型式检验报告;气溶胶灭火 装置须提供型式检验报告。
(2)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和气溶胶灭火装置的使用有效期不小于 10 年。
(3)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具有灭电缆火性能验证检验报告。
(4)超细干粉灭火剂具有 10kV 电绝缘性报告。
(5)超细干粉灭火剂应具有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无毒无害检验报告。
(6)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100g/m³。
(7)自动灭火系统具有电磁兼容检验检测报告。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