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青铜峡水电站三台低压储气罐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1)青铜峡水电站,其电站空压机室安装有三台0.8Mpa低压储气罐(站内编号1#、2#、3#),规格为φ1800mm(直径)×6530mm(高)×10mm(厚),容积15m3,是1号至8号机组低压气系统的主要附属设备,于1989年安装投运至今已33年。此次实施改造更换新储气罐设备,并及时完成注册登记,符合国家对压力容器管理法规的要求。
(2)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与宁夏黄河水电青铜峡发电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1.2交通条件
飞机场:离电站最近的飞机场是银川机场,有民航班机前往。
铁路、公路:铁路运输至包兰铁路青铜峡火车站,中卫至银川高速公路、北京至拉萨109国道从电站附近通过,交通方便,设备进厂交通为公路进厂,通道尺寸宽约6.0m。铁路运输允许的最大限制尺寸应满足铁路运输2级超限的有关规定。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青铜峡水电站三台低压储气罐设备采购。
1.2.2工作内容
(1)青铜峡水电站三台低压储气罐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出厂试验、现场验收);
(2)需要采购的设备数量
设备名称 |
招标数量 |
备注 |
0.8Mpa,15m3,低压储气罐 |
3台 |
包含配套压力表、表座、阀门、安全阀、法兰、螺栓、螺母等辅件。 |
(3) 三台低压储气罐及相关配件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构成设备的部件、附件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2.3.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须完成设备制造并完整交付。
1.2.3.2交货方式:交货地点青铜峡水电站现场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国内专业压力容器制造企业且具有压力容器A2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 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须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已完成过至少2台套压力等级≥0.8Mpa、容积≥10m3的压力容器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提供至少2份不同用户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具有设备规格型号、主要参数指标、数量等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人需要现场复核实际尺寸,以绘制设备图纸,可联系招标方联系人,到电站现场进行查勘,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6月05日至202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