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集电线路电缆及其附件采购(一标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集电线路电缆及其附件采购(一标段)
2.2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配套建设两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场址在东经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纬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间。场址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间,东南方向距达茂旗直线距离约85km。
2.4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满足项目所需的集电线路和箱变35kV电压等级的电缆及与各型电缆相配套的电缆接头(含安装)等,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2.5.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标段要求的电力电缆产品本体及其附属产品、配套服务等。
2.5.2电缆每卷需多供应2.5米,每种型号每批次多提供10米,用于第三方电缆检测,检测单位由招标人委托,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果检测不合格再次送检的费用及电缆数量均有投标人负责。电缆接头由电缆厂家负责提供并终身质保。
2.6 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具体交货时间和数量在设备生产前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施工现场。
(3)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至买方指定的项目现场车板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35kV及以上电缆的供货合同。(需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和合同签字页,且所提供的合同内容能够反映设备数量、型号,并提供合同相对应的足额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且发票总额不小于50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在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备质量及安全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提供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为35kV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2.具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2020年-至今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应不小于本次招标电缆的截面。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6-5 09:00至2024-6-13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