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6月履带式推土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采购的履带推土机主要用于扎尼河露天矿现场作业。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招标范围包括履带推土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履带推土机 |
发动机额定功率≥392 kW,U型铲刀容量≥ 17m3,工作重量≥ 56t,配带松土器。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到货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矿业集团扎尼河露天矿供应站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发动机额定功率≥392W且铲刀容量≥17m³履带式推土机合同业绩2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制造商、投标人或其他代理商签署的合同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技术参数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