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凌津滩水 电厂 1 号坝顶 门机装设于坝顶高程 65.50m 处 ,轨顶高程为 65.82m。门机主起升起吊能力为 2×1600kN,副钩起吊能力为 2×250kN。门机主 起升主要用于启闭进水口事故检修闸门,门机副钩主要用于启闭进水口拦污栅。 2 台 16t 电动葫芦用于启闭泄洪闸下游检修门和坝顶物件起吊作业,门机主起升 由两个φ2000mm 卷筒组成,主起升安装 2 根φ46 钢丝绳。因门机安全监控系统 起重重量、风速等重要采集信号缺失,记录大小车行程滑轮与导轨存在打滑现象, 大小车行程记录不准确 , 不符合 《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 (GB/T28264-2017)标准规定的各项功能和技术指标要求。同时 1 号坝顶门机 电动葫芦运行时振动较大,机械性能老化,下雨天抱闸出现打滑现象;主钩启闭 机定、动滑轮轴承均存在不同程度磨损;主钩钢丝绳(靠船闸侧)12.75-12.55 米 高度位置出现磨损现象,钢丝绳由 Φ46mm 变为 Φ40mm(钢丝绳报废标准:钢 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 7%时报废,需更换)。门机夹轨器安装运行多年, 夹轨器存 在多部位漏油现象,油缸内部出现磨损窜油现象,经常出现夹轨器夹持力不够, 存在安全隐患,需更换上、下游夹轨器。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坝顶 1 号门机安全监控系统改造
2.2.2 坝顶 1 号门机 2 台 16t 电动葫芦改造
2.2.3 坝顶 1 号门机主起升机构钢丝绳,定、动滑轮组轴承更换
2.2.4 坝顶 1 号门机上、下游夹轨器更换
2.2.5 协助完成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对坝顶 1 号门机进行定期检
验,并获得检验合格证书。
2.2.6 整体调试
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2024 年 7 月 15 日,计划完工 2024 年 9 月 15 日。 (具体施工日期按照电厂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含修理)A 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不少于 3 个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起重设备 改造项目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 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1-202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 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 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 录)。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不短 于最近 6 个月的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10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3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1 年 以上的项目经理。
3.6.3 持有注册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 B 证。
3.7 主要人员: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 书,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不短于最近 6 个月的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至少有 2 个以上相同或类 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提供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不短于最近 6 个月的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否则不予采纳),至少有 1 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提供业绩证明;
起重、电焊、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 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8 其他
3.8.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4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须包括电子版(word 或 excel 格式)和签字盖 章扫描件。
3.8.5 报价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 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 ”库,否则直接 认定报价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6 月 5 日至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