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成都分公司热机环保试验及优化类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自本招标项目合同生效后至2026年12月31日止,招标人承接的 所属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火电企业的锅炉汽机环保专业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项目中委托给中标人检验检测工作。各项目具体工作内容、数量,根据现场工作需要,招标人将以委托书形式委托投标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
预计工作量:根据招标人承接的技术服务项目工作需要,确定部分技术服务项目,委托投标人检验内容及数量,投标人按照委托开展项目工作,实际发生工作量根据招标人项目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服务内容及工作量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件(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锅炉热效率、汽机热耗率)。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级及以上机组汽机性能试验、600MW级及以上锅炉燃烧优化调整试验业绩各1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