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海阳一期 EDS 、IDS 系统 UPS 设备改造施工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承包人在业主和发包人的监督管理下,负责海阳一期 EDS 、IDS 系统 UPS 设备国产化 改造项目施工以及施工材料(施工材料采购清单详见《海阳核电一期工程 IDS、EDS 系统充 电器、逆变器、调压变压器国产化替代项目施工采购技术规格书》5.1)的采购,具体以工 程量清单与项目设计文件和图纸为准,设计图纸中所有内容均包含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
详情见《海阳核电一期工程 IDS、EDS 系统充电器、逆变器、调压变压器国产化替代项 目施工采购技术规格书》。
2、进度要求
2024 年 08 月—10 月完成 HY2&HY1 机组各 1 个序列设备改造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 2026 年 02 月—04 月完成 HY2&HY1 机组各 1 个序列设备改造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 具体以山东海阳核电厂 1 、2 号机组实际停运窗口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 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施工能力, 并能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供货/交付物,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通过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c)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 近 18 个月内(至 2024 年 5 月)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近 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 近 36 个月内(至 2024 年 5 月)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 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 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6) 近 36 个月内(至 2024 年 5 月)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 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独立承担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具有近三年内 AP 系列机组核级设备安装和施工业绩或同等类似项目业绩;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资质以及省级及 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4)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5)通过 HAF003 、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45001(ISO45001)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 录。
7)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06 月 06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