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以下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市江北化工区,是国家“一五”时期前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之一。吉林热电厂共建有11台机组,1~4号机为单机容量35MW,建于1956~1958年,5~7号机为单机容量65MW,建于1959年,8~9号机为单机容量125MW,建于2003年,上述机组均为前苏联制造;10~11号机为单机容量200MW,建于1988~1989年,为国产机组,10号机于2008年进行通流改造扩容至220MW,11号机于2009年进行通流改造扩容至220MW,11台机组总装机最大时容量为1025MW。1~7号机组于2014年前退役关停,现8~11号机组运行。本期工程在1-7号机组场地上建设2×350MW机组,在保证现有4台机组正常运行条件下,采取供电、供热过渡措施,先建后关,并利用电厂现有的4回送出线路、铁路设施、卸储煤设施、供水设施、部分化学水处理设施、办公设施等配套公用设施,降低项目投资。本期工程建成后,可满足供暖负荷1200万平米、工业热负荷380吨/小时。本期2台350MW机组西侧作为扩建端,投产后拆除现役四台机组(2×125MW+2×220MW),根据《吉林市热电联产规划(2021—2035年)》中热负荷发展规划,在拆除机组场地上规划布置供热机组。
2.1.2 招标范围:全部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监理、调试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建工程、施工准备、五通一平、地基处理、水管线施工、图纸会审、材料入厂随机抽检取见证、土建施工、设备验收、安装施工、调试与试运、工程移交、性能考核、专项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工程创优、性能试验、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监理服务等内容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上述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系统和附属项目的监理,因改造引起的现场设备拆除、施工场地下方各种不确定因素引起施工变更的监理工作均包含在内,因本项目设计、施工引起的施工现场原构(建)筑物和设备等拆除的监理工作也包含在内。包含本项目涉及的临时性工程、利旧改造工程(如运煤系统、循环水取水系统、热网配热站等)、还建工程、项目单位及比邻单位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等的防护工程等的监理工作;包含本项目环境监理和监测、水土保持监理的工作。投标人参加工程策划、设计优化,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加主辅设备、主要材料招标,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厂家验收等施工、调试过程监理工作,配合工程的后评估工作。监理单位需配合项目办理规划和开工许可相关工作,并满足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本次招标还包括施工总体策划服务、工程全过程质量评价服务。
2.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台机组移交生产后6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全过程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不低于300MW等级火电机组全过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