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职工食堂2024年-2027年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职工食堂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硅路3号。含后厨、公共餐区、包间,食堂面积共约2000平方米,后厨设施设备齐全,水电气齐全,前厅桌椅齐全。就餐范围内职工人数约430人,每日平均就餐早餐约150人、午餐约300人、晚餐约100人,夜宵约50人,最高日午餐就餐人数约300人,节假日四餐就餐人数约150人。用餐方式为集中用餐。
食堂,前厅、后厨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水电气管线无损坏,使用正常。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职工食堂膳食安排及餐饮供应;各种会议和接待自助餐、桌餐供应及服务;餐厅内、餐厅外环境卫生及日常保洁;餐厅设备的日常维护;协助委托人做好餐厅费用控制;食堂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健康体检、劳保配置、购买社会基本类保险,含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厨余垃圾处理等。
本项目所有食材均由委托人提供。
1.2.2主要工作内容
(1)为委托人日常工作员工及检修期间兄弟单位员工提供一日四餐(早、中、晚、夜宵)主、副餐食及菜品的加工、制作及用餐服务;
(2)为加班员工提供加班期间主、副餐食及菜品的加工、制作及用餐服务;
(3)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各种会议用餐、接待用餐和保障工作;(商务餐、接待餐按照接待标准执行,费用据实结算。)
(4)按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对食品卫生许可证件进行注册、检验及登记;
(5)按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6)根据委托人要求开展安健环建设及班组建设。
1.2.3 项目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1.2.3.1实施地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公司职工食堂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每年度合同期限
(1)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七个月(即2024年8月1日起~2027年12月31日止)。但投标人须在每年度【合同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委托人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投标人不再履行合同,且约定的三年七个月服务期限将自动终止.
(2)年度合同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年度考评按照《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职工食堂监督管理细则》考核和评估。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准。
1.4.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厨师长兼炒锅及炒锅师傅须具有烹饪协会或原人社部颁发的中式烹饪师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2)面点师须具有烹饪协会或原人社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个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食堂管理服务(就餐人数200人以上,合同内容须具有就餐人数或提供业主方就餐人数证明材料)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6月12日18:00时至2024年6月19日0:00时。
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职工食堂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硅路3号。含后厨、公共餐区、包间,食堂面积共约2000平方米,后厨设施设备齐全,水电气齐全,前厅桌椅齐全。就餐范围内职工人数约430人,每日平均就餐早餐约150人、午餐约300人、晚餐约100人,夜宵约50人,最高日午餐就餐人数约300人,节假日四餐就餐人数约150人。用餐方式为集中用餐。
食堂,前厅、后厨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水电气管线无损坏,使用正常。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职工食堂膳食安排及餐饮供应;各种会议和接待自助餐、桌餐供应及服务;餐厅内、餐厅外环境卫生及日常保洁;餐厅设备的日常维护;协助委托人做好餐厅费用控制;食堂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健康体检、劳保配置、购买社会基本类保险,含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厨余垃圾处理等。
本项目所有食材均由委托人提供。
1.2.2主要工作内容
(1)为委托人日常工作员工及检修期间兄弟单位员工提供一日四餐(早、中、晚、夜宵)主、副餐食及菜品的加工、制作及用餐服务;
(2)为加班员工提供加班期间主、副餐食及菜品的加工、制作及用餐服务;
(3)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各种会议用餐、接待用餐和保障工作;(商务餐、接待餐按照接待标准执行,费用据实结算。)
(4)按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对食品卫生许可证件进行注册、检验及登记;
(5)按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6)根据委托人要求开展安健环建设及班组建设。
1.2.3 项目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1.2.3.1实施地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公司职工食堂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每年度合同期限
(1)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七个月(即2024年8月1日起~2027年12月31日止)。但投标人须在每年度【合同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委托人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投标人不再履行合同,且约定的三年七个月服务期限将自动终止.
(2)年度合同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年度考评按照《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职工食堂监督管理细则》考核和评估。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准。
1.4.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厨师长兼炒锅及炒锅师傅须具有烹饪协会或原人社部颁发的中式烹饪师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2)面点师须具有烹饪协会或原人社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个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食堂管理服务(就餐人数200人以上,合同内容须具有就餐人数或提供业主方就餐人数证明材料)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6月12日18:00时至2024年6月19日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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