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输卸煤系统综合治理项目已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罗公路72公里处左转过铁路桥直走15公里
2.2 项目规模:2*660MW 火电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8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0日结束,总工期150天。(主要节点工期:2024年9月10日前粉尘治理项目及除铁器加装项目等主要材料必须到厂,粉尘治理项目、除铁器加装项目及1号带防腐项目主体施工工期必须为9月25日至10月8日单机检修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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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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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卸煤系统综合治理 |
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输煤系统粉尘治理、冲洗水系统可靠性提升治理、电气设备治理、3 号皮带可靠性治理、腐蚀性安全隐患治理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安装施工、调试、试验等(固定总价合同)。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卸煤系统综合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 1 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火电厂检修合同业绩;
(2)输煤系统改造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13 08:35到2024-06-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