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博州2×660MW煤电工程主体施工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博州电厂2×660MW火电项目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简称博州)博乐市(州府)境内南部12km处的五台工业园区内,西侧紧邻博乐市五台储煤中心及五台铁路专用线,西距S205、博乐市五台工业园上峰水泥分别约0.69km、1.20km,南侧距五台园区加气站、G30分别约2.60km、13.80km,东北距博乐阿拉山口机场约22km。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A、B两个标段,具体范围详见各标段招标范围。
A标段:#1机组建安及单元机组附属建安工程;#1、2机组公用系统建安工程及集控室二次装修;(包含煤场及厂内外输煤系统,汽车卸煤沟系统,煤场及汽车卸煤沟封闭,综合水泵房、工业及消防蓄水池、生活蓄水池,锅炉补给水系统及除盐水泵房,再生水预处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系统;尿素制备系统,灰库及灰库气化风机房,干湿联合辅机冷却塔,机组排水槽,精处理酸碱储存间,检修楼,物资库,危废品库,启动锅炉、启备变、消防站等);
供热首站及供热管网至厂房外1米内管道;本标段范围内特殊消防系统工程(含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及取证等)本标段区域内道路、暖通、管网、地面、照明、水消防、保温、油漆等工程。
2.1.3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入场,施工期:22+2个月。各阶段的工作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同时还需确保所有的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工程施工工期。
2.1.4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 )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