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甘丹康桑产业园区光伏+构网型储能项目220kV升压汇集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境内。
2.2项目概况:那曲市色尼区甘丹康桑产业园区光伏+构网型储能项目220kV升压汇集站规划围墙内总占地面积约为 39990.0m2, 总建筑面积约1907.03m2,四周用实体围墙与周边用地分隔开。升压站包含生活区、生产区及储 能区三部分,其中生活区布置在站区东侧,生产区布置在站区中部,储能区布置在 站区西侧,生活区与生产区、储能区之间均用铁艺围栏进行分隔。生活区布置有综合楼、警卫室、危废品库、附属用房、地下水泵房及地下污水处理设备等;生产区依次布置有出线构架、220kV GIS 舱、主变压器、电气预制舱、110kV GIS 舱、SVG预制舱及设备、事故油池及户外配电设备等;储能区布置有电池舱、PCS升压变舱。升压站南侧设置两个出入口与站外进站道路连通。升压站内道路根据消防和电气要求,布置为环形道路,道路采用城市型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采用 20cm 厚 C30 混凝土路面,其中主变检修道路为 5.0m,其他道路宽度不小于 4.0m,转弯半径不小于 9.0m,满足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及消防设计要求。根据拟接入本站的新能源装机容量,本期建设 1 台三相三绕组主变 270MVA(T1),预留 1 台主变压器位置,项目送出工程考虑2回110kV接入达噶普储能电站(规划阶段场址中线点坐标:92.09298134,31.52572701),线路长约20km。远期以1回220kV线路送至那曲变,线路长约20km。
项目联建及分摊原则:该项目为雅江公司120MW牧光互补(配构网型储能)保供光伏发电项目、津开新能100MW牧光互补(配构网型储能)保供光伏发电项目、湖南新华50MW牧光互补(配构网型储能)保供光伏发电项目三家光伏电站共用,共计装机容量270MW。汇集站以两回110kV线路接入达嘎普独立储能电站。远期接入方案:汇集站升压至 220kV 运行,同时新建汇集站~那曲500kV 变电站单回220kV线路。各家单位按装机容量分摊该项目EPC合同结算费用(特殊项目除外),比例为:雅江公司44.44%、津开新能37.04%、湖南新华18.52%。根据雅江公司、津开新能和湖南新华三方签订的联合建设协议书,联合建设各方统一委托雅江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及后续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划分为220kV升压汇集站工程和110kV送出工程两部分。其中220kV升压汇集站已完成可研阶段及相关专题专项报批内容,可研设计工作与光伏场区同步开展,后续初步/施工图/竣工图等设计、华能集采设备二次竞价(或匹配)及合同签约执行(含集采配合、结算支付、催货验收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调试、涉网试验、验收等属于本次招标范围。110kV送出工程已完成相关线路规划设计,投标人完成220kV升压汇集站工程双回110kV线路止达嘎普汇集站的全部工作内容,全部范围内容(除暂列金、暂估价外)为交钥匙工程。主要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 220kV升压汇集站工程
(1)220kV升压站汇集站工程勘察设计:完成本工程设计包含升压站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各阶段的设计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施工图、竣工图数量必须满足招标人及工程需要。
(2)220kV升压站汇集站设备采购:按照招标人提供集采设备厂家和已签订的集采格式合同(车板交货),与供应商通过华能电商平台进行二次竞价(或匹配),确定最终的合同采购价格,签订正式供货协议。除集采设备外的所有设备及零星采购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完成采购(所采购设备应有进网许可证,符合地方电网标准要求)。
(3)220kV升压站汇集站工程施工:包括升压站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及保管;道路场平(升压站进场道路及站内道路);建筑道路(包括但不限于砼浇筑及路沿石);大门、设备围栏采购及安装;围墙、挡墙工程;升压站主变及附件(含事故油池)、预制舱、储能、SVG等所有设备基础;三家联建单位光伏场区标进线35kV开关柜接线及相关配合工作;避雷针采购及安装;给排水(含污水处理成套装置采购及安装);埋件;埋管;消防系统、泵房施工及其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升压站照明;升压站电缆沟施工;升压站接地施工;升压站预制舱卸车、就位安装及调试;一次、二次设备安装及调试;通信、调度自动化、电能量采集装置设备安装及调试;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安全稳定控制系统、频率电压控制系统、防孤岛控制系统、宽频振荡控制系统采购、安装及调试;10kV备用电源施工、安装及调试等。
(4)220kV升压站汇集站工程调试、验收及配合工作:①升压站的整体调试(包含需要安装设备的单体调试、整站调试和对外联调)和计算全站及箱变、跌落保险保护定值;②涉网手续办理工作,按照西藏电网要求完成相关试验,并办理涉网手续直至满足电网并网要求。③负责升压站预制舱设备及部分电气设备调试、验收和投运。④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移交以及24个月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⑤以上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为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⑥需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统安装、调试和应用等工作,同时应负责本项目智慧基建系统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质检管理、资料管理、视屏监控、物资管理、考勤管理、项目OA、综合管理等功能模块的使用。
(5)储能系统工程:联建三方在可研阶段规划用地范围内自行进行储能设计、储能设施设备采购、进场、储能安装调试等工作;其中,湖南新华储能土建施工自行负责、雅江公司与津开新能土建施工由雅江公司负责统一建设,津开新能需及时提供储能设计图纸,费用按照装机容量比例进行分摊(分摊比例为华能雅江公司54.55%,津开新能45.45%);联建各方不得因储能土建施工影响整体工程项目推进;储能相关的并网试验包含在本工程范围,费用按涉及并网试验次数进行分摊。
2.3.2 110kV送出工程
(1)110kV送出工程可研设计:完成可研编制((包括不限于电力系统、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通信工程、可研概算及经济评价)、审查、开工前各类审批等前期所有合规手续的办理、各相专题报告编制和审查,所涉及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取得国网西藏电力公司批复意见。
(2)110kV送出工程勘察设计:完成本工程设计包含送出线路工程及其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设计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负责线路廊道规划审批。施工图、竣工图数量必须满足招标人及工程需要。
(3)110kV送出工程专题专项:完成可研阶段项目所必须的全部专题专项报告及评审(包含不限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题报告、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土地预审及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址论证报告、征用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征用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林草地植被恢复与保护方案、林草地征占手续通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批复文件;直至取得项目前期工作全部支撑性相关文件,具备项目开工条件
(4)110kV送出工程采购:本工程涉及的2回110kV线路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包含但不限于)进站线路及附件、金具、绝缘子、电缆、电缆头附件、光缆及附件等,招标人另行规定的除外)、运输、仓储、倒运;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所采购设备应有进网许可证,符合地方电网标准要求)。
(5)110kV送出工程施工:本工程以2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达嘎普汇集站;线塔占地及补偿手续办理(永久征地补偿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包括架空和电缆)、施工辅助措施、接地、线路标示牌、警示牌、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电缆终端围栏、在线检测(耐张线夹X光探伤和视频监控等、线路跨越穿越、高压供电线路改造、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质监站质量监督验收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相关涉网手续办理(与电网调度的协调工作确保并网投运,相关手续办理、备案,停送电申请、方案措施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跨越公路、输电线路、永久和临时征租地、青苗、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等的协调与赔偿、停送电手续办理、进站手续办理、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含路径线下走廊)的障碍物清理及补偿,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等)、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6)110kV送出工程调试验收及配合工作:本工程调试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110kV送出线路的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的试验项目,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负责相关涉网设备装置与省调、地调通信联调的协调工作。出具所有设计及采购范围内的设备装置的合法有效的证书,按现行电力行业规程标准完成对本标段所有现场设备装置的校准、校验,并出具有效的、合格的校准、校验证明报告。配合并协调完成涉网综合自动化系统(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等)的调试及试运行。
2.3.3 220kV升压汇集站和110kV送出工程共有部分
(1)项目开工前所必须的以下专题报告及评审:环评报告、水保报告、林勘报告、草勘报告、社稳报告的编制、审查并负责通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批复文件。
(2)负责本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施工许可证、永久用地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所有合规手续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升压站项目建设用地费为暂估价计列,送出线路永久占地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3)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含冬季保温)、甲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试验室、施工电源和施工水源等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承包人负责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表土剥离集中堆放保管、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排污处理;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对电网等);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等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4)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5)项目验收主要包含:
A.工程(光伏电站、储能电站)启动验收
B.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
C.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D.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E.工程消防专项验收
F.劳动保障及劳动保护专项验收
G.职业卫生专项验收
H.安全专项验收
I.档案专项验收
J.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制
K.项目竣工验收
M.本工程项目招标人或上级单位或行业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所需的其他验收
2.4工程界面划分:雅江公司120MW项目、津开新能100MW项目、湖南新华50MW项目三个项目将光伏区及储能区承包单位将集电线路或光纤引至220kV升压汇集站35kV开关柜接口处,控制及通讯通信系统为二次设备间接口处、升压站防雷接地与光伏场区防雷接地连接,投标人负责升压站与光伏区和储能区连接,由光伏场区施工单位负责配合。110kV达嘎普汇集站侧承包人将线路末端输电线接至门型架、光纤引至相应设备并完成接线;投标人负责分界点间所有升压站工程建设和送出线路(回路)贯通。
2.5工期及要求:本项目预计2024年7月15日开工,2024年9月30日具备带电运行条件,2024年12月31日项目完工。
2.6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工作界面划分本次招标为 EPC总承包招标,招标人负责提供招标项目基础资料(包括:220kV升压站汇集站可研报告及相关专题专项、地质初勘资料、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核准备案文件,解释招标文件条款疑义),配合招标范围内约定的需要招标人配合的工作,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除此之外其他所有为完成项目实施的设计、施工、采购、并网、依法合规文件办理、依法合规生产所需手续、试验及试验、竣工验收、转生产移交、对端110kV达嘎普汇集站接入协调、质检及验收、并网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建设均由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中提及但未详细列明的国家标准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适用性、真实性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①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一级、承修一级、承试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若投标人单独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等级要求。
3.2.2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海拔不低于3000m的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升压站或变电站)和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工程(累计线路长度须20km及以上)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
②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升压站或变电站)和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工程(累计线路长度须20km及以上)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服务范围页)。
若投标人单独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业绩要求。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职务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未标注视为不满足资质要求),须取得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或任命日期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项目或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工程拟任设计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职务明确“设总”或“设计负责人”,未标注视为不满足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行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2)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或任命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项目或110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证明设总身份))。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指定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资金统一管理,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6月2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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