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1 |
聚丙烯装置挤压造粒机组 |
1台套 |
详见第八章 |
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运抵项目现场时间不超20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投标人须为挤压造粒机组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运行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聚丙烯装置的有效业绩。每份有效业绩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单台挤压造粒机组生产能力达到35万吨/年及以上
机组运行已满1年及以上
有效业绩证明应包括以下信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技术文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技术文件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9日上午9: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3年06月26日下午16: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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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12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聚丙烯装置挤压造粒机组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