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销售公司城镇燃气公司2年(2024年-2026年)物联网燃气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湖北省天然气开发销售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省天然气开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本项目为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通城天然气有限公司、保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神农架天然气有限公司2年(2024年-2026年)物联网燃气表的集中采购。
各城镇燃气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燃气表采购合同。
2.2 招标范围
四家城镇燃气公司2年(2024年-2026年)物联网燃气表需求量:燃气表各种规格型号约46865块。
2.3 交货地点及方式
根据四家城镇燃气公司需求,运至各家城镇燃气公司指定地点,分别为湖北荆州石首市、湖北咸宁通城县、湖北襄阳保康县、湖北神农架林区等地区。以供货通知的形式分批次交货。
2.4 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每批次供货设备在买方下达供货通知后15天内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燃气表的制造厂,制造厂须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防爆合格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累计40000台及以上的NB物联网燃气表的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2021~2022年无连续亏损(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5时整至2024年6月25日17时整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销售公司城镇燃气公司2年(2024年-2026年)物联网燃气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湖北省天然气开发销售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省天然气开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本项目为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通城天然气有限公司、保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神农架天然气有限公司2年(2024年-2026年)物联网燃气表的集中采购。
各城镇燃气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燃气表采购合同。
2.2 招标范围
四家城镇燃气公司2年(2024年-2026年)物联网燃气表需求量:燃气表各种规格型号约46865块。
2.3 交货地点及方式
根据四家城镇燃气公司需求,运至各家城镇燃气公司指定地点,分别为湖北荆州石首市、湖北咸宁通城县、湖北襄阳保康县、湖北神农架林区等地区。以供货通知的形式分批次交货。
2.4 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每批次供货设备在买方下达供货通知后15天内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燃气表的制造厂,制造厂须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防爆合格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累计40000台及以上的NB物联网燃气表的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2021~2022年无连续亏损(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5时整至2024年6月25日17时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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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