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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磁钟87.5MW风电项目升压站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9     浏览:0    
核心提示:湖滨区磁钟 87.5MW 风电项目已由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门 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湖滨区磁钟
 湖滨区磁钟 87.5MW 风电项目已由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门 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湖滨区磁钟风电 建设内容变更的批复》(三发改能源(2024)141 号)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升压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湖滨区磁钟 87.5MW 风电项目
2.3  建设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东南部磁钟乡。
2.4  建设规模:本风电场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东南部,涉及磁钟乡和 交口乡,属内陆丘陵风电场,东西向跨度约 9.5km,南北向跨度约 7.5km。风电 场地形复杂,海拔高度在 400~690m 之间;场区地貌以村庄、农田、低矮灌木、 杂草为主。本项目拟安装 14 台单机容量 6.25MW 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 87.5MW。 根据初步方案,风电场暂拟风电场 1 回 110kV 出线接入系统变电站 110kV 侧母 线。本项配套储能设备采用租赁共享储能电站方式, 租赁装机容量 20%、2 小时 的储能设备,即考虑租赁储能装置容量为 17.5MW/35MWh。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0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123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土建、电气设备、附属设施设备安装 及调试等;配合风机集电线路接口接至升压站 35kV 断路器下口;升压站内送出 工程线路施工以 110kV 龙门架为分界点;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以升压站围墙为 分界点,负责升压站围墙、围墙内及围墙外散水、排水沟、给排水接引等施工; 升压站进站道路等。本标段施工范围、分界点外的施工由主体施工总承包负责。 负责办理本标段升压站图纸外临时占地的租用协调、补偿, 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 担,并承担相应的手续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具有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 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已竣工升压站 施工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 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已竣工 升压站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业绩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材料。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 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 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3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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