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一期、二期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左权综合能源基地一期光伏100MW项目、二期(风电50MW+光伏60MW)风光一体化项目220kV送出工程。一期光伏100MW项目、二期(风电50MW+光伏60MW)风光一体化项目共用一座升压站。
根据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批复:左权综合能源基地一期光伏100MW项目临时以1回220kV 线路接入左权石匣光伏升压站220kV母线,通过左权石匣光伏~辽阳220kV变电站的220kV线路并网。左权综合能源基地二期(风电50MW+光伏60MW)风光一体化项目利用左权一期升压站至石匣光伏线路送出。送出线路起于左权综合能源基地一、二期项目220kV升压站220kV出线架构,止于左权石匣光伏220kV升压站220kV进线架构,线路长度约8.1km,扩建左权石匣光伏220kV升压站220kV间隔1回。
左权综合能源基地一期光伏100MW项目、二期(风电50MW+光伏60MW)风光一体化项目220kV送出线路自升压站出线后向北,绕过光伏厂区,经高家庄村北、马家庄村东,线路分别钻越220kV匣辽线、660kV银赤线、1000kV洪台Ⅰ线、1000kV洪台Ⅱ线,沿山梁继续向北,经前掌村东,线路再次钻越220kV匣辽线,经高家窑村东,进入石匣220kV升压站。导线采用2×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48芯OPGW复合光缆;基础采用原状土挖孔基础、钢筋混凝土板式基础;本工程杆塔全部使用自立式铁塔。角钢塔选用国网公司通用设计220-GD22S、220-FC22D模块。本工程全线按d级污区配置,统一爬电比距取不小于50.4mm/kV。
规模: 220KV送出工程 ;
范围:工程范围包括不限于:
(1)项目220kV升压站-左权石匣220kV光伏升压站线路路径范围内26基铁塔的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混凝土工程、电缆工程、接地工程、杆塔组立及架空线路工程、附属工程。
(2)对侧间隔部分: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土建部分工程、边坡防护工程。
(3)按照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应完成的建筑、安装及电气、线路的检验、检测项目。
(4)本工程所有杆塔标示标牌制作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杆塔标号牌、警示牌、防护栏等)。
(5)负责本工程220kV输电线路投运及设备调试、保护调试、消缺等工作。
(6)承包方负责组织完成本工程各阶段的电力工程质量监检,发包方配合完成。所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7)负责本工程的施工,配合并网及其他一切与电网协调的相关工作。负责根据环评、水保设计及批复文件,完成环评水保相关措施实施,配合完成环保、水保验收。
(8)投标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线路跨越、穿越原有各电压等级线路、道路、河流、绿化、高大树木以及施工临时便道等不利因素,与此有关的青苗补偿费、征地、临时用地、阻工协调费、相关接网费用等(不限于此)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9)本工程甲供设备和材料之外的其他设备和材料乙供。(甲供设备和材料如下:送出线路部分:角钢塔、地脚螺栓、钢芯铝绞线、OPGW光缆;对侧站部分:控制电缆、电力电缆、线路保护柜),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
(10) 永久占地(铁塔基础征地)及青苗补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临时占用土地费、青苗补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材料加工场地,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取料场,弃土弃渣场,修建场内道路、电缆沟施工临时占地,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占地等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临时占用土地费及青苗补偿费。
(11)投标方需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统安装、调试和应用等工作,同时应负责本项目智慧基建系统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质检管理、资料管理、视屏监控、物资管理、考勤管理、项目OA、综合管理等功能模块的使用。
3.2工程要求:
计划工期: 90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7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 10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工程与主体工程的分界点以左权一期、二期光伏220kV升压站出线龙门架(不含龙门架,但包含出线与龙门架连接的金具)为界,与左权一期、二期光伏220kV升压站的接线连接归本工程。本工程承包人配合分界点检查接线的是否正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_二_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承装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220kV及以上送出线路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220kV及以上送出线路施工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1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6月2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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