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哈密煤电公司花园电厂运灰道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花园电厂为煤电一体化燃煤电厂,建设规模为4×660MW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花园电厂厂址位于新疆哈密市西南方向约62km(哈罗公路79公路处),电厂厂区北临哈罗公路和哈罗铁路,南距国网能源哈密有限公司大南湖矿区一号矿井1.7km。本项目为国源电力哈密煤电公司花园电厂运灰道路改造。
2.1.2招标范围:花园电厂运灰道路改造主要内容为:花园电厂厂区内约2.6万平方米的灰渣拉运等混凝土道路改造为沥青道路,将约5280米的路沿石改造为花岗岩材质路沿石,并重划道路线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计划总工期为42天(拟定2024年7月20日开始施工,2024年8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文件“1.8 工程的技术及质量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沥青道路施工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