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重庆公司-巫山红椿风电二期项目涉网试验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 规 模: 巫山红椿风电场址位于重庆市巫山县东南约30km的长江南岸笃坪乡、邓家乡境内,风场中心距离巫山县的城区直线距离约30km。一期项目布置有15台单机容量3MW风机,2台单机容量2.5MW风机,总容量50MW;二期项目布置有8台单机容量5MW风机,总容量40MW。场内道路与各个机位相连,通行条件良好。一期项目于2021年年底全部并网发电,二期项目于2024年初全部并网发电。
2.3 标段划分: 重庆公司-巫山红椿风电二期项目涉网试验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重庆市巫山县邓家乡
2.5 服 务 期: 试验项目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开始,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相关试验,若风电场实际进度或风况条件不满足试验要求可顺延,试验报告应在试验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提交,但不超过电网规定试验报告提交时间,如果提交时间超过招标人和电网规定的提交时间,所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6 招标范围:重庆巫山红椿风电二期项目位于重庆市巫山县邓家乡,项目布置有8台单机容量5MW风机,总容量40MW。根据GB/T19963.1-2021《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第1部分:陆上风电》、《电网运行准则》和电网公司的要求开展涉网试验,为满足上述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涉网试验服务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具备电网工程类甲级调试资质和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类一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2)具备有效期内的CMA或CNAS的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0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厂并网的涉网试验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内容页、签署页,合同内容中需包含涉网试验)。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1日17时00分止。
本重庆公司-巫山红椿风电二期项目涉网试验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 规 模: 巫山红椿风电场址位于重庆市巫山县东南约30km的长江南岸笃坪乡、邓家乡境内,风场中心距离巫山县的城区直线距离约30km。一期项目布置有15台单机容量3MW风机,2台单机容量2.5MW风机,总容量50MW;二期项目布置有8台单机容量5MW风机,总容量40MW。场内道路与各个机位相连,通行条件良好。一期项目于2021年年底全部并网发电,二期项目于2024年初全部并网发电。
2.3 标段划分: 重庆公司-巫山红椿风电二期项目涉网试验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重庆市巫山县邓家乡
2.5 服 务 期: 试验项目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开始,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相关试验,若风电场实际进度或风况条件不满足试验要求可顺延,试验报告应在试验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提交,但不超过电网规定试验报告提交时间,如果提交时间超过招标人和电网规定的提交时间,所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6 招标范围:重庆巫山红椿风电二期项目位于重庆市巫山县邓家乡,项目布置有8台单机容量5MW风机,总容量40MW。根据GB/T19963.1-2021《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第1部分:陆上风电》、《电网运行准则》和电网公司的要求开展涉网试验,为满足上述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涉网试验服务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具备电网工程类甲级调试资质和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类一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2)具备有效期内的CMA或CNAS的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0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厂并网的涉网试验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内容页、签署页,合同内容中需包含涉网试验)。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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