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大开厂生产现场综合治理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大连开发区热电厂1号、2号锅炉零米地面原为地坪漆地面,地面因检修等原因破损严重,已无法修补;燃料区域C-3栈桥因环境空气潮湿,外墙板锈蚀严重,同时部分窗户固定不住,存在高处落物伤人风险;集控楼、检修楼等外墙面多处出现破损、裂缝等情况,无法局部修复;燃料圆形煤场附近道路因返煤车辆通行,多处地面出现下沉、开裂等现象,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罐后输煤皮带及滚筒至2012年投运以来已运行13年时间,输煤皮带及皮带滚筒从未进行过更换,已超使用寿命周期,存在严重的设备隐患,以上问题急需整改以上问题无法满足公司有关标准化要求,现需进行整改。
2.1.2 招标范围:包括1、2号锅炉零米地面治理、燃料C-3栈桥外墙板更换、集控楼等外墙面及南门岗道路修缮及C7、C8、C9输煤皮带更换及滚筒包胶治理。
2.1.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总工期为91天。
2.1.4 工程地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路90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构)筑物的新建或修缮或改建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构)筑物的新建或修缮或改建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