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天红项目生产楼及配套建安工程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
2.2 招标范围
本标段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江西天红项目生产楼及配套除同位素生产楼以外的各子 项区域责任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建筑施工、设备/系统安装以及自调和调试支持工作。具 体内容如下:
(1) 生产楼及配套设施设计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建筑施工、设备/系统安装工作;
(2) 生产楼及配套设施设计范围内的设备/系统调试工作;
① 完成压缩空气系统(QES)、氢气系统(KRP)、二次冷却水系统(KAS)、过程控 制系统(CRN)、10KV 交流电源系统(BBN)、非 1E 级 380V/220V 低压配电系统(BKN)、
主厂房非放射性生产废水排放系统(GMA)、厂区非放射性生产废水排放系统(GMC)、非放 射性生产废水处理系统(GNS)单体调试、性能试验、管道冲洗/吹扫、系统冲洗工作。
② 负责除上述①以外系统的单体调试、性能试验、管道冲洗/吹扫、系统冲洗、调试 工作;
③ 为发包人系统调试提供配合和支持;
(3) 按设备及材料供货原则:完成乙供物项采购、甲供物项接收、提供全部物项仓储 和管理。
(4) 完成本标段所需的施工临建(办公/生产/仓储等)设计、建造、运维、拆除;
(5) 完成本标段范围内设计优化和深化新增的建(构)筑物土建、设备及系统安装和调 试工作.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暂定为 48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及服务的法 人。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至少承担一项已建/在建核能工程主体土建或安装 施工业绩;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省级及 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并具备 2 年及以上核能工程相关领域 项目经理或 5 年及以上核能工程项目副经理管理经验;
3.5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6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4)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招 标人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7 其他要求:
(1) 应按 HAF003 及相关导则建立核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通过 GB/T19001 ( ISO9001 )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GB/T24001 ( ISO14001 )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及 GB/T45001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且近 12 个月(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 亡事故;
(3) 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工程质量问题;
(4) 当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 被责令停业;b)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c) 财 产被接管或冻结;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7 月 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