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主厂房锅炉及汽机侧地面及墙面治理项目项目已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巴尔泰工业园
2.2 项目规模:2×600MW亚临界湿冷机组。1、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11月10日和12月16日投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施工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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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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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厂房锅炉及汽机侧地面及墙面治理项目 |
汽机房零米(含南门通道)拱起变形地面治理;锅炉17米层给煤机区域地面;锅炉厂房0米捞渣机南侧立面以南通道地面及磨煤机区域治理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厂房锅炉及汽机侧地面及墙面治理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单项工程5000平方米及以上地坪类项目施工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27 07:24到2024-07-0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