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生产服务中心2024-2026年度柴油采购及配送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神东煤炭车用柴油需供货单位供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147-2016车用柴油国家第六阶段质量标准,协议期内,若国家和行业标准发生变化,柴油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车用柴油。神东煤炭所属生产服务中心配送地点多、配送量小、配送距离不一且需要提供全天候配送服务等特殊性,且属地对于柴油供应有特殊要求,中标方需根据现场作业车辆及设备需求,安排公路罐车发运至招标方指定到货地点,在招标方指定交货地配备专业储罐或加油车。并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规定及操作规范,根据招标方用油时间要求提供现场加油服务。
针对本项目供应地点多的特殊性,投标人须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资质,在各级、各类检查中所发现的任何问题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建议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并制定完整、详细的供油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该招标项目加油地点为神东煤炭生产服务中心。中标方按照招标方具体需求量安排公路罐车发运柴油至指定地点,提供现场加油服务。
招标内容按神东煤炭的实际需求,所涉及的加油地点包括但不限于:
神东煤炭各矿点地区:上湾矿、补连塔矿、寸一矿、寸二矿、柳塔矿、乌兰木伦矿、石圪台矿、哈拉沟矿、大柳塔矿、大柳塔活鸡兔矿、维修一厂、维修二厂、维修三厂、开拓准备中心和生产服务中心等。
2.1.2招标范围:
需求总量:3600吨/2年(车用柴油-35#)。
供货方需安排公路罐车发运柴油至指定站点,在指定交货地配备专业储罐及加油车。所有加油点不允许存放油罐车。本次招标合同期限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如实际供货数量达到本合同约定数量,但未到合同有效期,合同终止。如供方未履行完本合同约定数量,合同到期前4个月,需方向供方发出合同延期通知,供方需在7日内书面回复确认,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供方确认不延期或未回复,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指定1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并提供单独签署的安全协议)及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柴油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8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须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1800吨及以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1800吨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