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 | 招标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4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 -冲砂车间十八台喷砂机更新改造项目 |
1.5 | 项目编号 | ZPMC(CX)-ZB2024-06-207 |
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100% |
1.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þ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1 | 招标范围 | 此项目为冲砂车间十八台喷砂机更新改造的招标。 |
2.2 | 交货期/工期 |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具体以招标方开工通知单时间为准。 |
2.3 | 交货/施工地点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内) |
2.4 | 质量标准/目标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2.5 |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 þ质保期:设备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质量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 |
2.6 | 付款方式 | 1、招标人应在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后并收到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60 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97%。 2、剩余合同价款的3%作为产品的质量保证金,如产品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没有发生任何质量问题(设备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则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天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支付上述质量保证金。 3、支付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支付为主(如需贴现,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3 | 包件信息 | 无 |
3.1.3 | 具体业绩要求 | ¨无 þ有,要求: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 |
3.1.7 |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 þ无 ¨有,要求: |
3.1.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þ无 ¨有,要求: |
3.1.10 | 其他要求 | þ无 ¨有,要求: |
3.2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þ接受 |
3.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4.1 | 资格审查方式 | þ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4.3 |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 2021年-2023年 |
5.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9日下午2时 |
6.1 |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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