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4年第一批特种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包次,此为第2包,投标人须按包次投标,不得选择每个包次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无轨胶轮车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及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使用单位 |
2 |
2-1 |
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WC3XS\国产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90天 |
李家壕煤矿 |
2-2 |
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WC2QY\国产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2个月 |
棋盘井煤矿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第2包(防爆清扫车分包):
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清扫功能的井下防爆无轨胶轮车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且已投运(如果提供的是融资租赁业务类型的销售业绩,若销售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最终用户,还须提供融资租赁公司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用户证明由最终用户盖章并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