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医疗责任险(附公共责任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7 月 15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4001369(0868-2442ZD511F)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整 采购需求:2014年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8年国务院颁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9年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20年深圳人大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2021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均明确提出应当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依据全国人大、国家五部委、深圳市等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第三方的保险保障机制的介入,既弥补了病人的损失也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为医院提供了保障,有利于医院保持经营的稳定和营业秩序的正常。通过引进保险第三方风险赔偿机制介入医疗纠纷的处理,鼓励多渠道模式化解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及医院的合法权益,创建和谐医患关系,共建和谐医疗环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采购人可根据第一年的项目执行情况授予第二年、第三年的服务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即3年。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可不再续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法人单位或省级 或市级 (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为 则须提供 营业执照,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两家或以上 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 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3)①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④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深圳信用网(https://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包含“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 年 7 月 15 日 13 时 30 分 > 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 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 2024年7月10日 00:00前(北京时间),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7月12日 00:00前(北京时间)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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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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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zd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