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一期、宁东二期检修平台增设及装置性违章整改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一期)安装2×330MW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二期)2×660MW机组,两台机组投产日期分别为2017年8月,2017年12月。电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现厂址区域土地荒芜,植被稀疏,沙化严重。地势较高,地形平坦、开阔。厂址东为规划的东马公路,西为已建的磁马公路,距红柳煤矿约1.5km、距石槽村矿区约16km,运输方便,交通便利。
宁东一期和宁东二期因生产现场部分设备、系统管道阀门设置位置较高,不方便检修、操作,需增加生产现场移动或固定式检修操作平台,生产现场有多处装置性违章的地方,具体数量见《宁东一期、二期检修、操作平台及装置性违章统计表》。为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及改造完善生产现场安全状况,由投标人负责检修、操作平台制作和进行装置性违章整改,本项目使用所有材料均有投标人提供。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招标范围:宁东一期、二期机组检修、操作平台制作安装及装置性违章整改项目,投标人负责包括项目的设计、生产、供货、运输、施工安装、刷漆、废料清运等全部工作。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所有工作,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宁夏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包含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6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