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塘公司2024-2027年度锅炉辅机设备维护及保洁项目已由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徐塘公司2024-2027年度锅炉辅机设备维护及保洁项目
2.3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
2.4建设规模:4*300MW。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招标范围:2024-2027年度锅炉辅机设备维护及保洁项目包括了徐塘公司制粉系统检修、锅炉吹灰器运行维护、锅炉汽机房及化学外围保洁等外委项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项及以上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制粉系统维护相关业绩或机组A修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近5年(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在1个及以上300MW及以上规模的机组A级检修或锅炉系统维护项目经理或主要管理人员(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维护业绩的用户证明必须经发包单位或其业务部门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及该合同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5日9时至2024年7月19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