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集风电场项目集电线路涉北淝河段穿越方式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蒙城县板桥集风电场项目35kV集电线路改造工程,共涉及三段,分别为N25~N26段、N35~N36段、N40~N41段,原设计方案35kV 3回集电线及光缆均为架空方式跨越北淝河,现拟将此三段改为地埋敷设方式(非开挖拉管方式)钻越北淝河(塔形及钻越段均按4回路考虑,用3备1)。
本工程工作内容:
(1)N25~N26段:在N25大号侧新建XN25电缆终端塔,拆除原N26塔,在N26大号侧15~20米处新建XN26电缆终端塔,XN25~XN26段采用非开挖拉管方式钻越北淝河和X032县道,改造电缆线路路径总长约180米。
(2)N35~N36段:在N35大号侧新建XN35电缆终端塔,拆除原N36塔,在N36大号侧15~20米处新建XN36电缆终端塔,XN35~XN36段采用非开挖拉管方式钻越北淝河,改造电缆线路路径总长约160米。
(3)N40~N41段:在N40大号侧新建XN40电缆终端塔,拆除原N41塔,在N41大号侧15~20米处新建XN41电缆终端塔,XN40~XN41段采用非开挖拉管方式钻越北淝河,改造电缆线路路径总长约220米。
(此方案仅供参考,线路长度各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确定。投标人也可根据现场实际自行设计,但所设计方案需符合招标人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范围,包含所有涉及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服务(如有,含各类评审、验收等)并最终通过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除监理外,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本工程设计包含华能安徽分公司蒙城县板桥集风电场项目集电线路涉北淝河段穿越方式改造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施工图、竣工图数量须满足招标方要求。
(2)集电线路改造施工(包括不限于):铁塔基础制作、铁塔组立、改造段架空线路导线及附件拆除和安装、相关临时工程,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倒运;负责所有设备、材料(含利旧复用物资)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本工程的用地、施工辅助措施、辅助设施、电缆线路跨越穿越、所有相关测试、试验、验收、相关手续办理、调试、配合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与赔偿、线路走廊的清理及补偿、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本工程调试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35kV集电线路的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的试验项目,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投标人还应考虑集电线路所涉及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林地使用、文物、维稳、跨穿越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如有)。
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工期要求(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暂定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工期2个月,以实际为准。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投标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执行好总承包商代发工资制度;第一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承包商及各级分包商原因发生农民工讨薪、上访等事宜的,甲方有权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相关款项自后续总包方工程款或工程质保金中直接扣除。甲方有权优先将工程款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电力承装(修、试)许可四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2项35kV 及以上施工总承包项目且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工程(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取得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同时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EPC,须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7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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