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宿迁电厂三期1×B50MW燃煤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标段包括项目工程监理、项目档案管理、质量评价服务工作。工程监理采购范围包括且不限于: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建设工程施工、调试、竣工验收、质保期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的服务。完成从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分部试运、整体调试、通过168小时试运行、考核期、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阶段的全过程服务,并对监理范围内整个工程项目的整体进度负责统筹、协调等。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代业主完成本工程整体档案管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要求通过专项验收。质量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要求开展项目整体的创优策划,分阶段开展质量评价监检、复检,出具各阶段及总的质量评价报告等。
2.2 其他:工期:本监理服务工作期限为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全过程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