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红柳煤矿井下防灭火装备及材料的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红柳煤矿现开采的煤层为2、3、4煤,自燃倾向性等级属I类,均为容易自燃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分别为35天、38天、42天。2煤与3煤层间距为20m,3煤与4煤层间距为45m。在开采已封闭2煤采空区下3煤和开采已封闭3煤采空区下4煤时,会导通2煤、3煤采空区,造成采空区漏风、煤柱氧化、聚热,增大自然发火危险性。上覆采空区内煤柱因下覆工作面回采而垮落、松散,同时低温氧化产生大量CO,侵入本煤层采空区,造成回风隅角CO超限。因此,本层工作面开采时,同时受到上层采空区和本层采空区自然发火的双重威胁,自然发火危险性大。
矿井在一号回风斜井工业广场和2#回风立井设置有灌浆站,以灌注粉煤灰为主,装备ZLJ-60制浆机一台,制浆量60m³/h,通过完善的主-支管路系统向工作面采空区进行灌浆;在一号回风斜井工业广场建有制氮车间,选QTD1500m³井上固定式碳分子筛制氮机组3套(单台产氮量为1500m³/h),通过完善的主-支管路系统连续向工作面采空区进行注氮,以上设备均为人工操作,且现有阻化材料阻化率低,使用寿命短。工作面上下隅角现采用沙袋墙对采空区进行封堵,沙袋墙施工频繁且工作量大。现有防灭火钻孔封堵材料携带不便,封堵装置压力和流量不能调整。
为杜绝自然发火现象的发生,应根据近距离煤层群开采自然发火特点,研发新型脱氧型阻化材料及配套装备,上下隅角快速封堵材料及配套装备,防灭火钻孔快速封堵材料及装置,优化注氮、注浆方法,实现多层立体式一体化治理体系,为近距离煤层群开采自然发火的防治提供技术、材料及装备支持,进而提高矿井的防灭火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2.1研究红柳煤矿多层复合采空区漏风规律。
2.1.2.2研发新型脱氧型阻化剂,制造并交付一套新型脱氧型阻化剂灌注装置(向一号回风斜井工业广场灌浆站内灌注)。
2.1.2.3研发工作面上下隅角快速封堵材料。
2.1.2.4研制一套井下大流量防灭火材料智能灌注系统。
2.1.2.5研发防灭火钻孔快速封堵材料及装置。
2.1.2.6研究复合采空区立体式一体化自然发火防治技术体系。
2.1.2.7申请发明专利1项,发表核心论文2篇。
2.1.2.8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研发过程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享有,第一完成人为招标人。项目研究人员引用本项目知识产权发表论文、著作必须得到招标人许可,署名双方协商。
2.1.3项目地点: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柳煤矿。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3.1研究目标
2.3.1.1研究红柳煤矿多层复合采空区漏风规律。
2.3.1.2研发新型脱氧型阻化剂,制造并交付一套新型脱氧型阻化剂灌注装置(向一号回风斜井工业广场灌浆站内灌注)。
2.3.1.3研发工作面上下隅角快速封堵材料。
2.3.1.4研制一套井下大流量防灭火材料智能灌注系统。
2.3.1.5研发防灭火钻孔快速封堵材料及装置。
2.3.1.6研究复合采空区立体式一体化自然发火防治技术体系。
2.3.1.7申请发明专利1项,发表核心论文2篇。
2.3.1.8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研发过程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享有,第一完成人为招标人。项目研究人员引用本项目知识产权发表论文、著作必须得到招标人许可,署名双方协商。
2.3.2预期目标
2.3.2.1明确多层复合采空区漏风及气体运移规律;
2.3.2.2脱氧型阻化剂阻化率≥90%,阻化寿命≥1a;
2.3.2.3智能阻化装置流量≥30m³/h,压力≥15MPa,雾化率≥85%;
2.3.2.4研发工作面上下隅角快速封堵材料,膨胀倍数≥25倍;
2.3.2.5研发新型防灭火材料智能灌注装置。可灌注三相泡沫、胶体、粉煤灰浆液等不同防灭火材料,能够实现精准配比,流量≥60m³/h,压力≥10MPa;
2.3.2.6研发新型防灭火钻孔快速封堵材料及装置,该装置安全可靠,携带方便,注浆压力和注浆量可调节,出浆流量≥40L/min,出浆压力≥10MPa。
2.3.2.7研究复合采空区立体式一体化自然发火防治技术体系。通过监测本煤层采空区、周边采空区及工作面回风隅角火灾标志性气体浓度变化规律,考察防治效果,确定最优的防灭火技术措施,实现近距离煤层开采多重复合采空区“点-线-面-体”的“堵漏风、防火、灭火”立体式一体化自然发火防治体系。
2.4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检验检测能力同时具备煤自燃倾向性、自然发火标志气体鉴定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井防灭火装备或防灭火技术研究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须至少三人及以上(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煤炭类国家重点实验室资质。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