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重庆公司万州电厂2024-2025年粉煤灰销售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万州电厂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距离万州城区(五桥)19公里,交通方便。万州电厂在役2台10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2000MW,万州电厂1号机组于2015年2月9日、#2机组于2015年9月18日分别通过168小时试运,正式投产发电。本项目共一个标段,粉煤灰:指电厂除尘器直接收尘得到的粉煤灰原灰,即没有经过任何分选、粉磨或其它加工处理的粉煤灰,招标人销售的粉煤灰不分等级、指标等标准,且不承担粉煤灰品质造成的任何损失,不保证任何物理化学指标。
电厂设施:灰库共2座,每座灰库的有效容积1950m3。灰库只有一种卸灰方式,即干灰排放,干灰排放用于罐车装灰,不调湿灰。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内容为万州电厂两台1000MW发电机组在合同期内所产生的粉煤灰进行销售,正常情况下,粉煤灰年产量预估50万吨(具体产量以两台机组实际产生的粉煤灰为准),粉煤灰年销售量预估50万吨(实行以产定销,招标量仅为暂定量)。粉煤灰销售量由招标人统一调度安排,并满足招标人生产现场需求,投标人保证及时装运出厂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合同服务期限计划2024年9月7日至2025年9月6日(合同服务起止时间可能会提前,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招标(投标人应结合市场情况考虑淡旺季市场价格变化,最终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
招标人粉煤灰销售量视机组实际运行产量情况,每日向投标人下达销售量指标计划,双机运行时招标人最大销售量2800吨/日、单机运行时招标人最大销售量1400吨/日、双机停运时招标人最小销售量0吨/日。由于粉煤灰是招标人电力生产的副产品,电力生产负荷是动态变化的,具有特殊性,因此招标人对粉煤灰销售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投标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装运出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并保持地面清洁,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电力生产,运输的在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具备或提供完成上述服务所需的人员、车辆、器具、储存场地、下游专业处理场所等,并承担对该粉煤灰有关的环保风险、经营风险及法律责任。
投标人对招标人粉煤灰销售量自行组织处理连续装运出厂,并通过合法的销售、储存或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等方式最终实现粉煤灰的无害处理,投标人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100%,按月度向招标人报送粉煤灰流向。投标人每月10日前向招标人生产技术部和经营管理部提交上月粉煤灰销售流向台账(投标人盖章),流向表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格式执行。
本招标所指专业处理场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废物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符合环保要求。投标人拉运出厂的粉煤灰,如发生违规堆放或堆放违反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招标人视为投标人严重违法合同条款,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和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将投标人列入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供应商失信行为黑名单,并追究投标人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
2.1.3 服务期限/交货期:计划2024年9月7日至2025年9月6日(合同服务起止时间可能会提前,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2.1.4 项目地点: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中标单位需向万州电厂提供固体废物流向证明及符合《综合利用产品符合目录》技术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购买粉煤灰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灰量(或暂估量)不低于4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合同内须明确粉煤灰灰量(或暂估量),且不低于4万吨。)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3万吨的灰库。
如为自有灰库,须提供灰库照片,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或图纸、或批复、或环保备案、或灰库建造合同等);
如为租赁灰库,须提供租赁合同和灰库照片,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或图纸、或批复、或环保备案、或灰库建造合同等)。
(注:1.粉煤灰仓库必须是具有封闭存储功能,具体指:封闭钢制罐装存储、封闭钢筋混凝土罐装存储。2.产权资料、或图纸、或批复、或环保备案、或租赁合同、或灰库建造合同等材料须明确灰库容量不低于3万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6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重庆公司万州电厂2024-2025年粉煤灰销售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万州电厂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距离万州城区(五桥)19公里,交通方便。万州电厂在役2台10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2000MW,万州电厂1号机组于2015年2月9日、#2机组于2015年9月18日分别通过168小时试运,正式投产发电。本项目共一个标段,粉煤灰:指电厂除尘器直接收尘得到的粉煤灰原灰,即没有经过任何分选、粉磨或其它加工处理的粉煤灰,招标人销售的粉煤灰不分等级、指标等标准,且不承担粉煤灰品质造成的任何损失,不保证任何物理化学指标。
电厂设施:灰库共2座,每座灰库的有效容积1950m3。灰库只有一种卸灰方式,即干灰排放,干灰排放用于罐车装灰,不调湿灰。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内容为万州电厂两台1000MW发电机组在合同期内所产生的粉煤灰进行销售,正常情况下,粉煤灰年产量预估50万吨(具体产量以两台机组实际产生的粉煤灰为准),粉煤灰年销售量预估50万吨(实行以产定销,招标量仅为暂定量)。粉煤灰销售量由招标人统一调度安排,并满足招标人生产现场需求,投标人保证及时装运出厂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合同服务期限计划2024年9月7日至2025年9月6日(合同服务起止时间可能会提前,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招标(投标人应结合市场情况考虑淡旺季市场价格变化,最终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
招标人粉煤灰销售量视机组实际运行产量情况,每日向投标人下达销售量指标计划,双机运行时招标人最大销售量2800吨/日、单机运行时招标人最大销售量1400吨/日、双机停运时招标人最小销售量0吨/日。由于粉煤灰是招标人电力生产的副产品,电力生产负荷是动态变化的,具有特殊性,因此招标人对粉煤灰销售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投标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装运出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并保持地面清洁,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电力生产,运输的在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具备或提供完成上述服务所需的人员、车辆、器具、储存场地、下游专业处理场所等,并承担对该粉煤灰有关的环保风险、经营风险及法律责任。
投标人对招标人粉煤灰销售量自行组织处理连续装运出厂,并通过合法的销售、储存或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等方式最终实现粉煤灰的无害处理,投标人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100%,按月度向招标人报送粉煤灰流向。投标人每月10日前向招标人生产技术部和经营管理部提交上月粉煤灰销售流向台账(投标人盖章),流向表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格式执行。
本招标所指专业处理场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废物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符合环保要求。投标人拉运出厂的粉煤灰,如发生违规堆放或堆放违反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招标人视为投标人严重违法合同条款,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和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将投标人列入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供应商失信行为黑名单,并追究投标人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
2.1.3 服务期限/交货期:计划2024年9月7日至2025年9月6日(合同服务起止时间可能会提前,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2.1.4 项目地点: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中标单位需向万州电厂提供固体废物流向证明及符合《综合利用产品符合目录》技术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购买粉煤灰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灰量(或暂估量)不低于4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合同内须明确粉煤灰灰量(或暂估量),且不低于4万吨。)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3万吨的灰库。
如为自有灰库,须提供灰库照片,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或图纸、或批复、或环保备案、或灰库建造合同等);
如为租赁灰库,须提供租赁合同和灰库照片,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或图纸、或批复、或环保备案、或灰库建造合同等)。
(注:1.粉煤灰仓库必须是具有封闭存储功能,具体指:封闭钢制罐装存储、封闭钢筋混凝土罐装存储。2.产权资料、或图纸、或批复、或环保备案、或租赁合同、或灰库建造合同等材料须明确灰库容量不低于3万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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