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唯一电网运用储能系统试点项目的设计和设备采购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体规划容量为 7.72MWh,项目位于 500kV 变电站内,储 能系统采用 10kV 线路,接入到变电站已有 10kV 母线备用开关柜,正式方案以本 工程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项目整体进度:主设备到项目现场日期:2024 年 9 月 30 日。
计划投运日期:2024 年 11 月 29 日前全容量并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信息 服务费 (元) |
1 |
|
哈萨克斯 坦共和国 唯一电网 运用储能 系统试点 项目的设 计和设备 采购 |
储能设计:储能工 程方案设计,技术 规范书编制,施工 图及竣工图的编 制。 设备采购:包括但 不限于磷酸铁锂电 池储能系统以及配 套的集装箱、冷却 (液冷)、消防、 安全等所有为满足 项目能够按照当地电网公司要求正常 并网运行的设备的 采购、催交、运 输、接货验收和仓 储保管等。 其他:培训、配合 安装调试、竣工资 料的移交、质量保 修期限内的保修服 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卷第五章发包人 要求) |
主设备到项目 现场日期 : 2024年9 月30 日。 计划投运日 期: 2024 年 11 月 29 日前 全容量并网。 (详见招标文 件第二卷第五 章发包人要 求)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
(7)投标人及分包商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投标人近 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8)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 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 ”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 制。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 新能 源乙 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 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以设计或 EPC 承包商中设计方的身份具有至少 1 个 50MW 及以上规模储能 或新能源电站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 页);
(4)设计负责人要求:至少担任过 1 个容量为 50MW(单个项目)及以上规 模储能或新能源电站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提供相关证明),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 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全天(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