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洛渡工程安全监测中心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溪洛渡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游攀枝花至宜宾河段四级开发的第3级,上接白鹤滩水电站尾水,下与向家坝水电站水库相连。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相接壤的金沙江溪洛渡峡谷,左岸距四川省雷波县城约15.0km,右岸距云南省永善县城约8.0km,坝址距宜宾市河道里程184.0km。工程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此外,尚有拦沙和改善库区及坝下河段航道条件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巨型水电水利工程。
溪洛渡水电站安全监测项目施工基本完成,仍剩余2个运行期合同;内观自动化系统已建成并于2022年7月通过实用化验收,外观自动化项目已建成;目前溪洛渡安全监测项目主要内容为: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监测仪器人工周期观测管理、工程巡视检查管理以及资料整理分析等。
2.2招标范围
在向家坝与溪洛渡工程建设部领导下,派员参与溪洛渡安全监测中心工作。监测中心负责人由向家坝与溪洛渡工程建设部相关人员兼任,监测中心工作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协助溪洛渡工程安全监测统一归口管理工作;
(2)承担溪洛渡工程安全监测项目监理管理工作;
(3)协助对溪洛渡工程安全监测项目监测数据、资料、报告进行收集、入库、管理、综合、分析和反馈;定期提供监测报告;
(4)协助存量安全监测合同的工作量核定、变更审核及验收归档等工作;
(5)承担自动化项目运行的监理和管理;
(6)承担人工周期观测、蓄水期加密观测及特殊工况下加密观测的监理和管理;
(7)承担溪洛渡水电站大坝定检等涉及安全监测相关配合工作;
(8)安全监测总结、科技创新等相关工作。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计划合同工期24个月,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基准,相应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测绘甲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具有近10年(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工或正在实施的承担装机容量≥300MW的大型水电工程安全监测中心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业绩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大型水电工程安全监测中心负责人工作经历;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无两年连续亏损(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3日08时30分至2024年7月17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溪洛渡工程安全监测中心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溪洛渡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游攀枝花至宜宾河段四级开发的第3级,上接白鹤滩水电站尾水,下与向家坝水电站水库相连。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相接壤的金沙江溪洛渡峡谷,左岸距四川省雷波县城约15.0km,右岸距云南省永善县城约8.0km,坝址距宜宾市河道里程184.0km。工程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此外,尚有拦沙和改善库区及坝下河段航道条件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巨型水电水利工程。
溪洛渡水电站安全监测项目施工基本完成,仍剩余2个运行期合同;内观自动化系统已建成并于2022年7月通过实用化验收,外观自动化项目已建成;目前溪洛渡安全监测项目主要内容为: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监测仪器人工周期观测管理、工程巡视检查管理以及资料整理分析等。
2.2招标范围
在向家坝与溪洛渡工程建设部领导下,派员参与溪洛渡安全监测中心工作。监测中心负责人由向家坝与溪洛渡工程建设部相关人员兼任,监测中心工作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协助溪洛渡工程安全监测统一归口管理工作;
(2)承担溪洛渡工程安全监测项目监理管理工作;
(3)协助对溪洛渡工程安全监测项目监测数据、资料、报告进行收集、入库、管理、综合、分析和反馈;定期提供监测报告;
(4)协助存量安全监测合同的工作量核定、变更审核及验收归档等工作;
(5)承担自动化项目运行的监理和管理;
(6)承担人工周期观测、蓄水期加密观测及特殊工况下加密观测的监理和管理;
(7)承担溪洛渡水电站大坝定检等涉及安全监测相关配合工作;
(8)安全监测总结、科技创新等相关工作。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计划合同工期24个月,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基准,相应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测绘甲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具有近10年(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工或正在实施的承担装机容量≥300MW的大型水电工程安全监测中心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业绩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大型水电工程安全监测中心负责人工作经历;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无两年连续亏损(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3日08时30分至2024年7月1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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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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